嵩县宇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嵩县宇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5 公 开 人:嵩县宇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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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宇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证照印章

作废公告

2024年1031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325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嵩县宇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豪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嵩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3254之一决定书,指定河南永晖律师事务所担任宇豪公司管理人,周卫东为管理人负责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接管工作,多次电话、公告、邮寄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有关人员向管理人移交资料至今管理人仅接管到一枚公章,未能接管到宇豪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其余印鉴。为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在破产清算受理后擅自使用企业印章、证照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行为管理人公告如下

嵩县宇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5093097031W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各项证照和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除公章外的其余印章20241115日起作废。

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嵩县宇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无关,嵩县宇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0241115日之前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管理人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嵩县宇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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