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公开招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公开时间:2025-04-29 公 开 人:巢湖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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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为保障工程质量,提高破产重整效率,维护广大债权人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完善后续工程,现管理人在巢湖市人民法院的监督下为“新巢国际商业广场”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家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聚龙公司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信息

聚龙公司成立于2008219日,在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住所地:巢湖市太湖山路新巢国际4102铺,法定代表人:丁守来,注册资本:376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376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和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巢湖聚龙公司开发了新巢国际商业广场项目,该项目位于巢湖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之间,分为一期“新巢国际”和二期“新巢国际商业广场”。

2015年一期项目竣工交付。二期项目总占地约243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8173平方米(商业),总投资约1.8亿元。根据现有规划,二期项目共有 ABCD 四栋单体建筑组成,具体面积分布如下:

A栋:建筑面积6062.85平方米(1-2层为商铺,3-5层为商业办公用房);

B栋:建筑面积32807.30平方米(商铺加红星美凯龙家具商场综合体);

C栋:建筑面积6068.04平方米(1-2层为商铺,3-5层为商业办公用房);

D栋:待完成(目前仅完成部分桩基工程)

截止至该公告发布之日该项目已完成部分主体工程,该项目 A 栋和 C 栋已结构封顶,水电工程完成,B 栋主体结构基本完成,D 区完成部分桩基工程。消防、室外安装、地下室、汽车坡道、绿化、设备安装等工程均已完成。

二、检测机构的工作内容

对由债务人开发的巢湖“新巢商业广场”项目全部工程或管理人指定部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出具工程可靠性(或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三、报名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相应检测项目资质;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检测专项能力,尤其擅长烂尾工程质量评估;

2、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资质,近三年连续正常执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

32022428日以来,报名机构及机构负责人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四、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报名文件的编写

1、报名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和提交报名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报名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全部文件应一式一份进行提交。

3、报名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置条件。

(二)需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招募工作的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评选:

1、参与巢湖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主体资格介绍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质量检测机构注册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记录等;

32022428日以来,报名机构及负责人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声明;

4、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及其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未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声明;

5、有关业绩资料;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清算工作经验、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等;

7、项目报价函;

8、对工作时间的承诺;

9、廉洁承诺书。

上述材料需准备一式贰份,纸质报名材料须以书面方式装订密封方式并加盖公司印章,同时须在封面注明“新巢国际商业广场”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报名材料。

五、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机构,应在2025510日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书面资料(联系人:苏经理,联系电话:18734039532,联系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北新巢国际商业广场管理人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管理人电子邮箱:1850908395@qq.com)。

2、综合评分:管理人将在报名日期截止后,采用综合评审方式,根据参选机构的相关资质、报价、方案、业绩等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选定,并向巢湖市人民法院报告。确定选聘结果后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费用说明

1、检测费用列入破产费用,需按巢湖市人民法院核定标准执行;

2、报价应包含税费、差旅等全部成本,不得高于行业指导价。

七、特别说明

1、报名机构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2、报名机构应于管理人确定为中选机构后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合同,中选机构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中选资格及承担相应后果。

3、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向管理人联系了解巢湖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初步情况,具体情况以管理人调查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

4、报名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报名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5、报名机构应确保实际开展工作的人员与报名文件体现的项目成员一致;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客观情况对本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包括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及时予以书面通知或公告,参与招募的申报人须无条件接受与配合;

7、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替代申报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巢湖聚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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