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立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深圳市立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3-02-14 公 开 人:深圳市立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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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立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案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18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21)粤03破申3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商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市立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197日,深圳中院作出(2021)粤03399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天同(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杜文乐为负责人,负责本案破产清算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根据前述规定,结合管理人调查情况及职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提供的相关材料,管理人已完成立捷公司第一批职工债权的调查工作,现将第一批职工债权调查情况予以公示并说明如下:

一、职工债权金额

根据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劳人仲案〔20208798号、深劳人仲案〔201921278号、深劳人仲案〔201921277号等仲裁裁决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0419792号、(2019)粤030433797号等执行裁定书及职工、公积金中心向管理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立捷公司尚拖欠21名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1,091,974.54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拖欠35名职工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合计55,418.17元,拖欠1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16,738.00元(以下统称“职工债权”),前述金额合计1,164,130.71元。(详见附件1《深圳市立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清单》)。

二、公示期限及异议事项

立捷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期限为15日,自2023214日至2023229日。如职工对职工债权清单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应自职工债权清单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提起诉讼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反馈起诉信息及提供法院立案受理材料复印件。若职工在上述公示期限内未通过书面形式就职工债权清单记载事项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的,即视为对职工债权清单记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立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附:

1.深圳市立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人:陈晓珊、杜文乐;联系电话:181245240801812628009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37号金中环国际商务大厦A1510

 


附件

立捷管发字〔2023〕7号-关于深圳市立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的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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