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再召开诸暨宇凯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不再召开诸暨宇凯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7-28 公 开 人: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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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宇凯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宇凯破管字第 

诸暨宇凯纺织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诸暨市人民法院依申请人朱张民、章文明、章坚昌、黄炬的申请,于2022613日作出(2022)浙0681破申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诸暨宇凯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凯公司”)的破产清算,并指定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遂根据已知联系方式致电债务人法定代表人章立新,电话虽有人接听,但其表示其并非章立新,亦不认识章立新。2022617日,管理人通过邮寄方式,向章立新及宇凯公司寄送书面管理人接管通知书,但因无人签收邮件于2022620日被退回。202276日,管理人现场走访了宇凯公司位于诸暨市陶朱街道刘家山村的原办公经营场所,但因该场地原工业房地产于2021225日已被司法拍卖,故管理人无法就相关材料进行现场送达同日,管理人前往刘家山村委会,向村委会书记了解关于宇凯公司的相关情况,并在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张贴了管理人接管通知书、诸暨市人民法院对章立新及宇凯公司的通知书以及相关债权申报通知。后管理人又多次向本案申请人朱张民、宇凯公司原执行法官宣剑辉等人联系,其均表示无法提供章立新的其他联系方式,且朱张民和宣剑辉均表示章立新因涉及刑事犯罪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与诸暨市公安局陶朱街道派出所民警、诸暨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联系确认,明确章立新目前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鉴于章立新目前被羁押于看守所,管理人暂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亦无法开展有效接管工作,或调查了解宇凯公司有关人员、资产、经营状况等相关情况。因此,截止目前,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宇凯公司任何财产、印章、财务账册、营业执照等资料。同时,根据管理人向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诸暨市车辆管理所、建设银行、浦发银行绍兴诸暨支行、诸暨农商行等部门机构调查,目前未掌握宇凯公司资产线索。

综合考虑本案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各债权人反馈意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浙江高院关于深化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推进破产清算案件简易审理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二)》的规定,管理人决定不再召开原定202285900分在诸暨市人民法院举行的诸暨宇凯纺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同时决定于202285900分在浙江明显律师事务所(绍兴市柯桥区银座国际商务中心124楼)召开债权人说明会,具体会议形式将以钉钉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各债权人亦可选择现场参会。

特此公告。

 

诸暨宇凯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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