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福大厦”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 统计情况的报告

关于“惠福大厦”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 统计情况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2-01-28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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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福大厦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

统计情况的报告

 

经管理人提议和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2022年1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召开恩平市睿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平睿晟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此次会议应到债权人为47位,代表债权额189,339,736.70元,实际到会债权人为47位,代表债权额189,339,736.70元。本次会议中,债权人推荐了“惠福大厦”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现将推荐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1月17日,管理人共向47位债权人发出47份《“惠福大厦”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推荐表》。截止至2022年1月28日下午17时30分,管理人共收回37份《“惠福大厦”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推荐表》(其中1份没有推荐任何债权人),其中:

2位债权人推荐广东旺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

2位债权人推荐余文泽为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

5位债权人推荐广东华盈律师事务所为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

7位债权人推荐何翠颜为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

6位债权人推荐郑鹏为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

29位债权人推荐潘国贤为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

29位债权人推荐梁耀祥为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

29位债权人推荐江梅英为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

29位债权人推荐李雪英为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

1位债权人推荐广东*良律师事务所为债权人代表成员。广东*良律师事务所不是恩平睿晟公司的债权人,因此该推荐属于无效推荐。

根据上述统计情况,被推荐票数排名前4位的债权人分别为:潘国贤(享有普通债权13,472,760元)、梁耀祥(享有普通债权300,000元)、江梅英(享有普通债权851,581.88元)、李雪英(享有普通债权450,000元)。前述4名债权人将作为“惠福大厦”复工续建工作组债权人代表成员。管理人将根据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成立“惠福大厦”复工续建工作组的报告》通知上述工作组成员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报告

恩平市睿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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