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鑫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张家口鑫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3-05-04 公 开 人:张家口鑫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955次
  • 打印


                                                                  张家口鑫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

2023)鑫豪破管第1号

2022年2月18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冀07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张家口鑫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豪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张家口鑫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张家口鑫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通过对公司账册、社保信息等情况的调查,形成了重整程序前的职工债权调查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对该部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内容为管理人已调查到的截至2022218鑫豪公司欠付的全部职工债权(除社保费用及职工集资或垫款之外)。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511日止。

三、职工债权异议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23年5月16日,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或认为公示范围内有遗漏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职工应填写《职工债权异议表》后,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原件应邮寄给管理人,同时将异议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xhglr0218@163.com),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对异议材料进行审查,对异议认可的,将在下一次公示中予以更正;管理人不予认可的,可以在收到管理人回复后15日内向桥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四、特别说明

1.本次公示内容为截至20222月18日鑫豪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前所欠职工债权,鑫豪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聘用人员费用及休假人员补助不属于公示范围。

2.本次公示数据不含职工个人及鑫豪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欠缴社会保险具体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3.本次公示数据不包括职工为鑫豪公司垫付以及集资的部分垫付及集资部分债权金额以职工申报、经法律规定审查及核查程序后人民法院裁定结果为准。

特此公示。      

张家口鑫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4日 

附:

1.《张家口鑫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职工债权异议表》;

3.管理人联系方式:刘律师;联系电话:15833130393;

邮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北甘庄村翡翠小镇。


附件

附件一 张家口鑫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pdf 下载
附件二 职工债权异议表.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