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引

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引

公开时间:2026-01-21 公 开 人: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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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佛山市元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现代农业公司”),案号为(2026)粤03破3号,并于2026年1月9日依法指定清算组担任现代农业公司管理人。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代农业公司管理人现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就债权申报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现代农业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债权统称机构债权;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债权统称个人债权。

二、负责债权申报的登记机构

现代农业公司管理人负责所有债权申报的登记工作。

三、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为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

四、债权申报地点及方式

债权人可先行将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书及证据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或邮寄纸质材料至管理人地址,由管理人通知核对原件时再携带原件前往管理人地址(核对后退回)。

联系人:曾律师、黄律师;手机:18565615403、13590400214。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管理人邮箱:xdnyglr@163.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东座15楼广东金圳律师事务所。

邮编:518034

债权申报通知材料的送达不构成管理人对无效债权的重新确认,也不产生债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等法律后果。如未能在深圳中院指定的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现代农业公司债权人可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分配。

附件

申报债权需阅读和填写的文件(现代农业).docx 下载
5.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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