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市江南富图房地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番禺市江南富图房地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6-08-05 公 开 人:番禺市江南富图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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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市江南富图房地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3日作出(2025)粤0113清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市番禺区江南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对番禺市江南富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7月28日作出(2026)粤0113强清7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为番禺市江南富图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为杨坤),负责清算工作。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番禺市江南富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接到清算组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未接到书面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番禺市江南富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番禺市江南富图房地产有限公司配合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配合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清算组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9层,联系人:石春华律师,联系方式:18026276204,邮箱:lulawyer@163.com。

特此公告!


番禺市江南富图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8月2日



附:1.(2025)粤0113清申9号《民事裁定书》;

2.(2026)粤0113强清7号《决定书》。

附件

26强清7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pdf 下载
2025清申9号裁定已签章版(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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