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东兴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作废申明

南县东兴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作废申明

公开时间:2024-05-25 公 开 人:南县东兴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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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9日作出(2023)湘0921破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县东兴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21MA4L3D662R)破产清算,并于2023年12月8日作出(2023)湘0921破5号之二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湖南激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因东兴公司已关门停业多年,管理人没有联系到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没有接管到公司的印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特此申明南县东兴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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