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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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10-25 公 开 人: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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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鲁0114强清25

 

本院于20251021日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被申请人济南丹付彤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被申请人济南丹付彤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被申请人的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被申请人济南丹付彤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的清算组(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4号楼8层,联系人:许律师、马律师:联系电话:1506901560515318079595)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被申请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被申请人的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25号债权申报公告、给全体职工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法定代表人告知书.pdf 下载
25号裁定书.pdf 下载
25号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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