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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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6-05 公 开 人:福安市双峰电机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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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双峰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峰电机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被债权人福建省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福建省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4月27日裁定福安市人民法院受理双峰电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闽09破申55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秉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双峰电机公司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依法履行职务,向有关部门、人员调查了解职工欠付及支付情况,并收集整理了到目前为止所能收集到的职工债权资料。通过调查,管理人在目前所得资料基础上已基本完成了双峰电机公司职工债权相关的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职工债权金额为0元。对此调查结果管理人予以公告。

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职工债权异议,方便职工向管理人提出意见,趁此职工债权公告之际,管理人特作如下说明:职工对本公告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务必2025530日之前,将异议的内容书面送达管理人管理人针对异议,将在规定期间内予以答复。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没有异议。

书面异议请邮寄至:福建省福鼎市御景园8栋401-402室收件人:福建秉坚律师事务所 黄婷婷、李宗为,联系方式:15392335792、18750934461

福安市双峰电机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520


附件

职工债权公告(双峰).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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