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惠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盛兴禧项目续建投资人公告

贵州惠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盛兴禧项目续建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30 公 开 人:贵州惠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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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杨杰 联系方式: 1590265802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8-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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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惠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盛兴禧项目续建投资人公告

 

各投资人: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黔南中院)根据贵州建工集团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627日作出(2025)黔27破申12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贵州惠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兴利公司)破产重整。同日作出(2025)黔279号决定书,决定指定贵州秀岳律师事务所为惠兴利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为了为推进惠兴利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完成土地开发建设与剩余工程续建,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理人于202574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债权《贵州惠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项目续建投资人公告》,招募时间为2025621日至2025722日,有三家单位在招募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资料,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支付诚意金。根据管理人于202574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的《贵州惠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招募项目续建投资人公告》第五条第三款,三家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内支付诚意金的,视为报名未成功再次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

招募说明: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为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发布本招募公告。参选方须按照本公告要求自行制作、提交相关资料。

(二)本公告发布的惠兴利公司相关情况供参选方参考。参选方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自行承担相关商业投资风险。

一、企业基本情况

惠兴利公司成立于2010414日,法定代表人王炳祯,所属房地产开发行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王炳祯认缴600万元,持股60%,股东朱应英认缴400万元,持股40%。关于惠兴利公司的资产、负债、已完工程评估、后续工程的造价等情况,管理人已公开招募了本案审计、评估、造价机构,前述中介机构已开展相关工作并制作报告。

二、招募项目整体开发建设情况

本次招募项目为惠兴利公司投资开发的盛兴禧花园项目,惠水盛兴禧花园项目全称惠水盛兴禧花园商业及住宅小区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惠水县和平镇人民北路,于20111221日取得项目备案,总建筑面积20212.13㎡,其中商品住宅14633㎡,住宅套数135套,商业用房2600㎡,商铺套数15套,地下停车场2979.13㎡,项目总投资4672万元,开工建设日期为201241日,项目竣工日期为201361日。项目于20121026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于2015年交房。经管理人初步核查,该项目商品房已基本售罄,目前仅有地下和地面停车位由物业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该项目因消防设施、电力设施未完工、设计规划变更等原因,至今未办理产权证,后续续建造价金额约为1317910.21元。

三、招募方案

(一)本公告涉及项目:

惠水县盛兴禧花园消防、电力工程、惠水县中景花园一期续建

(二)招募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861700止。

(三)招募内容:惠水县盛兴禧花园消防、电力工程进行施工完善,达到主管部门综合验收标准。

(四)开发周期:不超过240日历天。

四、投资方式

管理人不限制投资人的投资方式,投资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项目现状自行选择收购股权、共益债借款、垫资房产抵押续建等灵活适宜的方式投资。意向投资人需制作《投资方案》随报名材料一并提交给管理人

五、参选须知

1.投资人可采取股权收购、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进行投资。自然人、法人均可。

2.对本项目投资开发,采取共益债借款形式的,应当一并提出利率、回报率、担保方式等具体要求。投资具体方式由参选方根据项目调查情况及自身资金情况等在投资方案中进行细化明确。

3.参选方可自行至项目实地考察,自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后可向管理人要求审阅惠兴利公司评估、审计、造价、规划、设计图纸等资料,前述资料供参选方参考。

4.管理人将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对参选方的开发计划、合作方式、利益回报等进行评判,择优确定投资人。

5.如截止公告期满之日,有且仅有一位意向投资人足额交纳报名保证金并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中选方;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参选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并提交报名材料的,经管理人评议择优确定,排名第二的参选方作为备选投资人。若参选方被管理人确定为中选方的,管理人将向其发出《身份确认书》,并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报备;其他未中选的参选方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按原转款路径无息退还。

6. 中选方应在收到《身份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依据《投资方案》与管理人协商并签订《投资协议》;管理人将根据协议内容编写《重整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审议。如重整投资人签订协议后中途悔约的,则管理人将不予退还之前交纳的全部诚意金。

7、响应本公告参与竞选投资人的,视为知晓并同意公告载明的瑕疵和风险,对多家参与竞选的,管理人另行制定评选规则并于公开磋商时向各意向投资人宣布。

六、报名资料

参选方应至少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为《贵州惠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报名资料》(提交其他形式、名称等报名材料的,管理人不予接收):   

1.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投资方案》,需注明投资方式、投资计划、投资金额、利益回报等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

3.参选方派出的参与本项目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等)。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通信地址的书面材料。

5.对在参选过程中获取的相应信息、资料的保密承诺书。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贵州惠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杨杰律师,电话:15902658020;耿和龙律师。电话:18585148631

联系地址1.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和平镇人民北路惠兴利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2.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涟江街道永利首座1704室贵州秀岳律师事务所。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贵州惠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

                二零二五年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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