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佳酒店有限公司和浙江达欣嘉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嘉佳酒店有限公司和浙江达欣嘉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11 公 开 人:浙江嘉佳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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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4-2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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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佳酒店有限公司和浙江达欣嘉置业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于2024 715日受理浙江嘉佳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佳酒店债务人)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716日受理浙江达欣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欣嘉置业债务人)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后将该案移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2024913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嘉佳酒店、达欣嘉置业合并重整。

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管理人现公开招募两家公司重整投资人,就招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达欣嘉置业于20111129日登记设立,法定代表人洪永胜,注册地址嘉兴市晶晖广场1-1901室。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股东创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嘉佳酒店于2017113日登记设立,法定代表人寿文言,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逸路699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洪永珍100%持股。

(二)重整核心资产

达欣嘉置业开发运营嘉兴市南湖区晶晖广场项目,与酒店经营相关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40,755.61平方米,用途为办公、商业服务,无证地下部分的面积合计31,726.91平方米,不含已售车位35个。

嘉佳酒店持有位于嘉兴市秦逸路699号晶晖嘉宴中心资产,建筑面积合计48,083.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3,669.7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设施(旅馆业)/旅馆业(酒店)。

(三)资产运营情况

达欣嘉置业和嘉佳酒店的资产主要用于经营晶晖酒店和晶晖嘉宴中心,由嘉佳酒店持股100%的嘉兴兴兢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工作,达欣嘉置业持股100%的嘉兴晶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二、重整方式

1.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支付重整资金后,通过受让达欣嘉置业、嘉佳酒店100%股权的方式取得重整资产的控制权。重整投资人支付的重整资金全部用于清偿破产债权、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等。

2.重整资产范围:重整资产包括达欣嘉置业、嘉佳酒店所持有的与酒店运营相关的不动产、动产、对外投资股权、知识产权等。

3.非重整资产:达欣嘉置业、嘉佳酒店所持有的货币资金,账面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其他对外投资股权,以及管理人行使撤销权、求偿权、追偿权等相关权利而产生的债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为非重整资产,由管理人负责回收或处置,用于清偿破产债权和破产费用等。

达欣嘉置业所持的非酒店运营资产不纳入重整资产范围

三、招募要求

1.本次招募已有兜底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报价不应低于38,680万元低于以上价格的重整报价无效。

2.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本次招募报名截止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重整保证金7700万元,并承诺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一个月内付至重整对价款的70%,并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三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

四、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与被投资企业规模相适应的企业经营和管理能力,且具备所提交重整经营方案中体现出的重整经营及管理能力

3.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参与重整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意向投资人可单独报名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等,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5.意向投资人同意按现状接收重整资产,认可所存在的瑕疵及风险。

6.管理人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认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42112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或提交至管理人(邮寄提交的应确保管理人于前述报名截止日前收到,否则视为不符合招募条件),报名地点如下:嘉兴市南湖区马塘路500号晶晖酒店南楼26层;联系人:朱律师;联系电话:15068201332

2.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人报价函(密封)。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经营管理能力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要分别介绍,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征信报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存续3年以下的,应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有)。

4)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保密承诺函。

6)重整保证金付款凭证。

7)重整经营方案。

8)签署确认《瑕疵风险告知书》、《重整投资协议》等文本材料。

9)其他管理人要求的材料。

上述部分报名材料须按管理人提供格式要求填写,具体详询管理人。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支付重整保证金后,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招募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3. 交纳重整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交纳重整保证金人民币7700万元。

4.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如在202542112时前无符合招募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报名,则兜底意向投资人为最终重整投资人。如有除兜底意向投资人之外的其他意向投资人报名的,则管理人将通过现场比价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

1)时间和地点

比价时间为20254211530分,地点为嘉兴市南湖区马塘路500号晶晖酒店南楼26层。

2)主要流程

a)参会人员包括兜底意向投资人,以及经管理人审查符合招募条件的其他意向投资人(如有)。

b)管理人将现场拆封报价文件并当场宣布各意向投资人的报价。

c)如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报价未高于38,680万元,则该报价无效。如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报价高于38,680万元的,则兜底意向投资人可当场决定是否按照最高报价行使优先购买权:如兜底意向投资人当场行使优先购买权,则以前述最高报价为最终的重整对价,兜底意向投资人为最终重整投资人;如兜底意向投资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以前述最高报价为最终的重整对价,前述报价的意向投资人为最终重整投资人。

d)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当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当场签署相关协议。

e)其他有效报价的前二名依次作为第一备选投资人、第二备选投资人。

5.保证金退还安排

对于未成为重整投资人的其他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保证金按原路退回)。

除因重整计划未获表决通过或重整计划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情形外,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单方面退出的,管理人不予返还该投资人所交纳的所有保证金。

六、其他说明

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模版请联系管理人获取,联系地点:嘉兴市南湖区马塘路500号晶晖酒店南楼26层;联系人:朱律师;联系电话:15068201332

特此公告。

 

 

浙江达欣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嘉佳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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