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鑫鑫向绒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阿坝州鑫鑫向绒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13 公 开 人:阿坝州鑫鑫向绒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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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3-3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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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鑫鑫向绒投资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四川省马尔康市人民法院于2025820日根据阿坝州鑫鑫向绒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作出(2025)川3201破申1号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阿坝州鑫鑫向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鑫向绒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四川省马尔康市人民法院于202598日指定四川创源康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茂县分公司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

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公开开展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工作,以确定本案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阿坝州鑫鑫向绒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118日,法定代表人陈明强,注册资本为3400万元人民币,企业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2295656555067,注册地址为马尔康镇达萨街227号,其经营范围为水电项目投资;水利水电工程开发;水电站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站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站设备安装及工程承包;水电水利物资采购、仓储机电设备采购和租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册资本、出资人及实缴情况

鑫鑫向绒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占比

尕尔旦斯甲

1190.00

35%

陈建

1190.00

35%

陈明森

1020.00

30%

合计

3400.00

100%

根据债务人工商档案中由四川日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川日新企验[2013]015号)显示,鑫鑫向绒公司各股东已于2013610日前完成实缴出资,实缴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及资本公积,实缴出资金额合计为3400万元人民币。

(三)经营状况

经管理人调查、了解,债务人已于20206月因水电站水管爆裂停产停业,其所有的草登水电站已于2022年被法院裁定以物抵债,债务人已实际停止经营。

(四)资产情况

1.银行存款

经管理人调查,鑫鑫向绒公司名下剩余银行存款8919.53元。

2.车辆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鑫鑫向绒公司名下登记机动车2辆,具体情况如下:

车牌号

状态

初次登记日期

UC2277

查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

2011-09-14

U85761

查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

2011-01-27

3.应收债权

根据管理人初步了解,截至202634日,鑫鑫向绒公司对外存在一笔应收账款,具体金额未知(数额可能为0,同时也不排除该应收账款后续会因第三方债务人行使抵销而消灭)。鑫鑫向绒公司具体的应收债权情况及数额,管理人将予以进一步核查。

(五)债务情况

截止鑫鑫向绒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即20251216日),管理人共接收16户债权人申报的18笔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总金额为:73,659,268.58元。(仅为债权申报情况,最终债权数量及数额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二、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具备与鑫鑫向绒公司核心资产及营业优势相匹配经营管理能力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

3.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具备履行投资协议的执行能力,能够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款。

4.认可本次预招募条件及招募流程,承担保密义务,同意按照本公告规定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

5.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参与机构最多为2家,应书面说明主次机构、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机构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资格条件,承诺联合体机构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中选后,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参与投资的,联合体机构均应书面承诺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投资模式

本次招募不限制投资模式。意向投资人可选择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共益债投资、资产运营及其他合法公允的投资模式等参与投资。

四、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33117:00止。

2.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均以管理人实际收到报名材料的时间作为报名时间,超出时间报名的无效。

3.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翰路86号宇禾置业7108号四川创源康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茂县分公司

接收人:阿坝州鑫鑫向绒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彭律师    联系方式:15520482587

联系邮箱:2823343974@qq.com

4.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活动的决议(需提供原件和公司章程中股东会或董事职权摘要);

3)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样本详见附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4)意向投资人介绍(含公司简介、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基本信息);

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承诺书;

6)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资金调控能力证明等;

7)相关业绩及证明;

8)承诺所提交的资料均真实、合法的承诺书。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应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2823343974@qq.com)。报名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缴纳报名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报名后,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保证金的,不视为报名成功。

账户名称:四川创源康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茂县分公司

    号:5105017987080000088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县支行

2.保证金的退还

逾期未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参选,管理人将于逾期未提交投资方案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保证金的没收

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另行选定投资人:

1)提交虚假参选材料;

2)违反保密承诺,泄露尽调资料的;

3)提交投资方案后又放弃参选的;

4)报名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的,受到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关于重整投资保证金没收规则的约束。

(二)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情况进行核查。如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等情况,管理人将给予意向投资人一次补正机会,意向投资人应自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日内补正完毕。报名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并及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中提供的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准)等方式通知其报名成功。

(三)尽职调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在签署相关保密文件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鑫鑫向绒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积极配合。所有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工作均应于20264101700前完成。尽职调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作投资决策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参考依据,并对使用尽职调查材料而形成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四)提交投资方案

1.提交期限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41517:00前向管理人递交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内容

1)投资方案中须明确重整方式、投资金额、付款时间、重整资金来源、初步重整方案、重整后经营方案等;

2)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3.投资方案附件材料

1)若为联合体参与的,应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书面承诺对设立的项目公司(如有)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2)现行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3)资金实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者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4.提交方式

上述全部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应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2823343974@qq.com)。

(五)意向投资人报名与重整投资人报名的程序衔接

参与本次报名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就相关问题与方案提出人进行了解和磋商,但本次报名程序不会对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进行遴选。管理人根据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情况判断鑫鑫向绒公司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条件。若本案转入重整程序,管理人将发布正式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遴选重整投资人,届时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重整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参加重整投资人遴选。报名参与本次预招募并按时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在正式的重整投资人招募过程中将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投资的权益。

五、重要声明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随时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预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提交投资方案的期间,若决定延长期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2.本次招募的主要目的在于市场化了解债务人重整可能性及可行性,作为本案是否转入重整程序的重要依据。本次招募不设遴选程序,不确定重整投资人。

3.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4.本公告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5.本公告并不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6.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7.若人民法院不予批准转入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亦或人民法院未予裁定批准等非管理人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阿坝州鑫鑫向绒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四川创源康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茂县分公司代章)

                             二二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住所地: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执业律师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就参与阿坝州鑫鑫向绒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案件意向投资人招募及投资的相关事宜,委托人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其代理人。上述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具体如下:

一、代为递交参与本次投资人预招募、正式招募的相关资料;

二、书面或口头向管理人陈述委托人的立场、观点和主张,代为变更、确认投资方案;

三、代为与管理人联系,签署包括投资协议等在内的有关文件;

四、代为处理本次投资人招募其他相关事宜。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捺印):

       

 

附:受托人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委托人应当在前述资料上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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