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祥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本案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四川富祥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本案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16 公 开 人:四川富祥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浏览次数:2283次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 177904424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5-20 18:00
  • 打印

四川富祥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本案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2025年3月13日,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根据四川发响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四川富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祥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作出(2025)川1923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对富祥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日指定四川蜀立恒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担任四川富祥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推进富祥公司预重整工作,维护企业资产价值,实现资源整合,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案件审理指引(试行)》及相关法律规定,面相社会公开招募富祥公司意向投资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实力的意向投资人报名。

一、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富祥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8日,法定代表人:兰荣,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登记于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923073990770B;住所地:四川省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廖家咀社区新平街西段15号附10号;营业期限:2013年8月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造、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园林绿化;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富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实缴到位,股东所持富祥公司股权均已质押给重庆谕鸿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已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富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王勇

900

90%

陈秀文

60

6%

王开汉

40

4%

    (二)主要资产情况

目前富祥公司目前名下主要资产为平国用(2014)002638号土地使用权、“富祥时代广场”在建工程项目及部分办公设备,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已全部抵押、查封。

1.土地使用权

2014年7月9日,富祥公司与农商行平昌支行(原平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平昌信用社)通过竞拍的方式获得国有土地出让编号为PC-2014B013的国有地块(平国用【2014】第002638号)。该宗地出让价为12450万元。其中富祥公司拥有21754.23㎡(68.5%),平昌信用社拥有10003.77㎡(31.5%),土地款及土地契税已于2014年11月全额缴纳。

2.在建工程

富祥公司的开发项目为在巴中市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旁开发的“富祥•时代广场”(以下简称时代广场),该项目陆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11923201604003号)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6第04号),并于2016年3月16日正式开工,于2016年7月15日起全面停工。2018年8月28日,在建工程经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查(川精正造价2018-295)报告书》记载确定已完工工程审定金额为3117.07万元。

3.办公用品及设备

富祥公司目前尚有部分如办公桌椅、打印机、电脑等办公用品和设施设备。

(三)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4月15日,临时管理人已收到富祥公司债权人债权登记共计47笔,登记金额共计386209902.42元,其中本金192369079.16元,利息179529244.34元和其他14311578.92元。包括金融债权、工程款债权、购房人认购金债权、供应商债权、连带责任担保债权及其他债权。

二、项目情况介绍

“时代广场”项目位于巴中市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新区为巴中市重点打造区域,平昌县最具代表性的新城市中心,“时代广场”项目未来高效开发后将产生较大重整价值。

从区位角度,“时代广场”项目所在区域内路网密集,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纵横交错,靠近川东北最大的市政工程桥梁平昌县黄滩 坝大桥,具有优越的交通条件,出行便利。

从规划角度看,项目所在地现已被纳入同州城乡融合先行片区, 区内有富集的旅游资源,“两山一古镇(佛头山、金宝山、白衣古镇)+ 大石童话小镇”,是平昌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 川东北重要节点城市的重要一环。项目建设与平昌县政府打造“人立城”融合的“双50”山水公园城市和建强市域副中心提升人口集聚力的政策目标相一致。政府部门已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项工作组,在合规合法的基础上为项目重建提供政策保障。

三、招募须知

1.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和遴选的目的在于为“时代广场”项目引入重整投资人,推动预重整和重整工作,由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管理、产业等支持,全面优化富祥公司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化解债务危机;恢复和提升项目持续经营和营利能力,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债务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最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良、股权结构合理、治理结构完善、具备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的公司。

2.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本次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或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3.本次招募公告所载明的富祥公司相关情况(含资产、负债等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或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发生变化,意向投资人需自行尽职调查核实。

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5.本案目前处于预重整程序,尚未正式受理重整程序。本案最终是否能够转为重整程序,以法院裁定为准。

6.如本案后续依法转入重整程序,管理人依照法律程序将意向投资人转为重整程序的投资人。

四、重整投资方式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可采用股权投资/承债式收购等方式参与重整投资。请各意向投资人根据项目现状对项目的投资价值进行估算,确定最具竞争力的投资方式和报价范围。

五、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能及时支付投资款,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公司经营;

(四)意向投资人应自觉遵守政府部门、人民法院及临时管理人的监督。

六、招募程序

招募程序分为两个阶段,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20日18时前为报名阶段;招募程序结束之日至2025年5月20日18时前为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及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临时管理人指定地点。

(2)报名地址:四川省平昌县金安华府1栋2单元601临时管理人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孟律师15008206727;王先生17790442400;电子邮箱:2456148327@qq.com。

    2.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一);

(2)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等情况;

(4)财务报表;

(5)意向投资人股东(大)会作出同意对富祥公司投资的决议文件;

(6)符合其他条件的承诺函:意向投资人符合本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但应列明具体条件)。

特别说明:投资意向书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以上报名材料均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提交纸质版至临时管理人处,并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至临时管理人邮箱(临时管理人地址和邮箱见前“报名地址”和“联系人”)。

(二)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查

临时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纸质版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通过电话和邮箱告知其通过资格审查的结果。

(三)签署保密承诺书和开展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收到临时管理人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尽职调查阶段的《保密承诺书》(附件二)。

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书后,可以向临时管理人提出尽调申请和尽调事项清单,临时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对富祥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如评估、审计等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时间自临时管理人收到保密承诺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四)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和缴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年5月20日18时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纸质版《意向投资方案》,同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意向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重整交易结构、投资报价、债权清偿方式、经营计划等。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同时应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另行支付投资保证金30万元(大写:叁拾万圆整)。

投资保证金支付至临时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 四川蜀立恒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账号:22725401040005955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昌金宝支行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和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视为放弃和退出本次招募程序。

(五)意向投资人遴选和签订《意向投资协议》

1.如通过本次招募程序,临时管理人仅收到一家意向投资人的意向投资方案,经临时管理人、债权人代表与意向投资人的充分磋商沟通,在意向投资方案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临时管理人可以与意向投资人签订《意向投资协议》。

2.如本次招募程序收到二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的意向投资方案,则经临时管理人、债权人代表与意向投资人的充分磋商,意向投资人有权根据磋商情况修改完善意向投资方案(但投资条件不得劣于已提交的意向投资方案),经临时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对各家意向投资人最终的意向投资方案(投资方式、投资金额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一家确定为意向投资人,得分第二的作为备选意向投资人。

(六)本次确定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的衔接

在签订《意向投资协议》后,临时管理人将指导债务人或相关主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在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重整后,按照以下规则处理:

在预重整程序中,已签署意向投资协议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的正式投资人,其已提交的《意向投资方案》自动转为重整程序的重整投资方案。

若因其他原因致使第一顺位意向投资人不能成为正式投资人的,备选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正式投资人,并其已提交的《意向投资方案》自动转为重整程序的重整投资方案。

(七)保证金的退还

1.对于已缴纳投资保证金但未确定为意向投资人或备选意向投资人的报名单位,临时管理人将在确定意向投资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2.如人民法院未能裁定受理富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在收到人民法院裁定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确定意向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

 3.对于已缴纳投资保证金的备选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意向投资人确定为正式投资人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备选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属临时管理人。

2.因不可预期的因素影响,临时管理人有权结合富祥公司破产程序推进需要变更、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公告事项和招募程序,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3.本公告的内容及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临时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富祥公司的资产状况及有关信息数据以意向投资人通过尽职调查核实或最终交付现状为准,临时管理人不承担因数据瑕疵带来的法律责任。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项目投资。

附件:

1.投资意向书;

2.保密承诺书。

四川富祥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四川蜀立恒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代章)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附件2—保密承诺书.pdf 下载
关于公开招募本案意向投资人的公告.pdf 下载
附件1—投资意向书.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