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大业科技实业公司破产管理人公告

南昌市大业科技实业公司破产管理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1-09-09 公 开 人:南昌市大业科技实业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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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大业科技实业公司破产管理人

    公告       

                                    (2021)01破31号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佳誉恒达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8月24日作出(2021)赣01破申29号民事裁定,受理佳誉恒达有限公司对南昌市大业科技实业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9年9月6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担任南昌市大业科技实业公司管理人,吁斌为负责人。南昌市大业科技实业公司债权人应在2021年10月20日前向南昌市大业科技实业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40楼,联系人:曾弟17702968317,陈璋1368701003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如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南昌市大业科技实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南昌市大业科技实业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9:30在法院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南昌市大业科技实业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零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

(2021)赣01破31号之一通知书.pdf 下载
(2021)赣01破31号决定书.pdf 下载
(2021)赣01破31号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pdf 下载
(2021)赣01破申29号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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