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森泰佳印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延期公告

淮滨县森泰佳印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延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09 公 开 人:河南以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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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3-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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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森泰佳印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延期公告

 

根据申请人淮滨县金财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淮滨县森泰佳印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规定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站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原债权申报期自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2月8日。

现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因本案涉及债权人数较多,为充分保障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将债权申报期延长30天,即债权申报期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10日。

债权人应于2026年3月10日前向淮滨县森泰佳印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人:余自江,联系电话:15798514038;通讯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二十二街交叉口北100米河南以德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464000)。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淮滨县森泰佳印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淮滨县森泰佳印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3月12日9时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淮滨县森泰佳印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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