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禄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西安禄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10 公 开 人:西安禄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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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0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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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禄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3年6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2022)陕01破申5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西安禄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为顺利推进重整工作,有效盘活禄丰公司名下资产,维护债权人、购房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通过向社会公开招募方式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完成重整。为保障意向投资人的引入工作能够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管理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禄丰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禄丰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16日,是一家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东亚,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建设路2号新格瑞拉·翠湖明居,股东为李才富(持股99%)、李楷(持股1%)。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代理销售;物业管理;房屋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

(二)项目情况

香缤国际城·紫荆苑系禄丰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为景家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秦汉大道与阳光大道十字东侧,属未央区未央湖街道办事处辖区。禄丰公司名下共有六个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载明的总面积为329.711亩,由两个地块四宗土地组成,现有未开发建设土地使用权面积121.093亩,其中包含出让土地78.194亩,划拨土地42.899亩;按照原有规划指标,2地块总计可开发建筑面积345780.11㎡。

香缤国际城·紫荆苑项目一、二期均未竣工验收,特别是项目二期未完遗留工程最多主要包括未转正式用电(二期一直使用临时用电)、未接入市政供暖、消防管道未接及整体消防未完善、园林绿化工程未完善、16及17号楼部分工程未完善、会所仅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等。

(三)主要资产情况

禄丰公司名下除上述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121.093亩,公司尚有部分住宅、商铺、车位未销售,另一期、二期有应收购房款及其他固定资产包括电子设备、办公家具、车辆等。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二)意向投资人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和条件。

(三)意向投资人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能够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牵头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若牵头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则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五)对意向投资人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资的,请在报名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禄丰公司有重整意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202512918:00前可向管理人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后(一式份)提交至管理人处,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1501,联系人:律师,电话:17392869401同时,意向投资人应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管理人工作微信(微信号同手机号)。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具备可操作性的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介绍投资人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等);

2、主体资格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资料,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未完成,可提供未审计的财务报表,经审计后再补充提交);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由牵头人作为提交报名材料的主体;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6、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且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函;

7、意向投资人在参与招募期间,通过管理人及公司工作人员获取的禄丰公司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建设、图纸资料以及禄丰公司债权债务信息等)进行严格保密的承诺函;

8、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参与地产类公司庭内/外重整或重组的相关案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确认文件、投资协议、重整计划等。

注:以上材料需向管理人提交一式份,应逐页加盖公章,并用文件袋封存,封存处加盖骑缝章。

)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即为通过资格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自然日的补正期,如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补正的,管理人有权取消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资格。

)报名保证金缴纳

经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意向投资人需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的规定期限内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未按时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最终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尽职调查及重整投资方案

(一)对于缴纳尽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或提供保密承诺书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禄丰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在条件允许的范围予以配合,对于本公告已经披露的事实,不再重复提供信息、资料。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二)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结束后30日内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偿债方案、工程预算明细、房屋交付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等。

五、遴选程序

如有且仅有一位意向投资人按要求完成前项手续的,则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的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若有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则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在遴选过程中,各意向投资人均公开其重整投资方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经综合评议后择优确定投资人。

、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载明相关信息系管理人目前调查获知情况,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

(二)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已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禄丰公司现状,并同意按照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三)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四)如出现影响禄丰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公告,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本招募行为。

特此公告

 

                         西安禄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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