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罗马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益阳罗马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07-01 公 开 人:益阳罗马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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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罗马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3)罗马破管字第3-030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7日作出(2020)湘090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益阳罗马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马国际、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于20205月19日作出(2020)湘0903破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湖南达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盛公司、原管理人)为罗马国际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又于2023年7月17日作出(2020)湘0903破1号之一民事决定书,决定解除达盛公司罗马国际管理人职务,指定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为罗马国际管理人。

就罗马国际职工债权审查工作,管理人经复核原管理人职工债权调查、公示资料及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确认职工债权的相关裁定文书,至益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调查罗马国际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调查罗马国际经营及房产出租情况,与罗马国际实际控制人陈信是调查核实,与益阳市朝阳罗马国际大酒店客房部(以下简称罗马酒店客房部)及实际控制人张璐调查核实,核查罗马国际财务账册及工资表,审查主动向管理人提交的职工债权申报材料,对罗马国际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进行了调查,现将罗马国际职工债权审查相关事项及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罗马国际房产出租及承租人经营情况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2023)湘0903民初2910号民事判决书及管理人调查核实的相关情况,罗马国际成立于200767日,其主要经营活动为以其名下房产对外经营益阳罗马国际大酒店,因罗马国际向张璐、余银麟借款无法偿还,罗马国际分别与张璐、余银麟签订租赁合同,将名下房产出租给张璐、余银麟用于经营活动,同时达成了以房屋租金抵扣借款的协议,自2015年起,罗马国际名下房产由张璐、余银麟承租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租赁情况为:

(一)张璐租赁及罗马酒店客房部经营情况

2013430日,罗马国际与张璐签订《租赁合同》,将罗马酒店1楼(产权证楼层为第1层)租赁给张璐做商业使用以抵偿欠款,租赁期限自201351日至2023430日;20141231日,罗马国际与张璐签订第二份《租赁合同》,将罗马酒店891011121516171819楼(产权证楼层为第7层至第16层)租赁给张璐经营 经营期限自201511日至20241231日;201551日,罗马国际与张璐签订第份《租赁合同》,将益阳罗马国际大酒店720楼(产权证楼层为第6层、第17层)出租给张璐经营,租赁期限自201551日至2025431日;201519日,罗马酒店客房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徐新,成立后,张璐承租的罗马国际房产以罗马酒店客房部名义对外经营。罗马国际202047日进入破产清算后,罗马酒店客房部继续经营至20231215日。

(二)余银麟租赁及湘瓯情餐饮公司经营情况

2015610日、625日,罗马国际与余银麟分别签订《协议书》《租赁合同》,将益阳罗马国际大酒店35楼(产权证楼层为第234层)餐饮宴席租赁给余银麟或其指定的单位经营,租金等费用以罗马国际所欠余银麟借款本息进行抵扣,租期自201571日至2025630日。201577日,益阳市朝阳罗马大酒店餐饮部(以下简称罗马酒店餐饮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刘盈夫,上述协议签订后,余银麟承租的罗马国际房产以罗马酒店餐饮部名义对外经营;2020529日,益阳罗马湘瓯情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瓯情公司)成立,此后余银麟承租的罗马国际上述房产以湘瓯情公司为经营主体继续以罗马酒店餐饮部名义对外经营。罗马国际202047日进入破产清算后,罗马酒店餐饮部继续经营至20231215日。

二、罗马国际、罗马酒店客房部、罗马酒店客房部职工任职及社会保险购买情况

(一)职工任职情况

罗马国际成立后聘用职工开展酒店经营活动,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分别与承租人签订相关租赁合同后,罗马国际大部分职工按其工作岗位分别转入罗马酒店客房部、罗马酒店餐饮部任职,工资均以现金形式由罗马酒店客房部、罗马酒店餐饮部发放。

(二)社会保险购买情况

罗马国际自主经营期间,于201312-20148月期间为部分职工购买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未购买医疗保险;承租人经营期间,部分转入罗马酒店客房部、罗马酒店餐饮部的职工以罗马国际为参保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部分职工以罗马酒店客房部、罗马酒店餐饮部、湘瓯情公司为参保单位购买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三、职工债权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债权包括:

(一)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二)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四、审查结果

鉴于上述罗马国际房产出租、承租人经营及职工任职情况,在核实职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购买记录、工资表的基础上,除原管理人履职期间已确认的职工债权外,管理人另确认罗马国际职工债权2人,债权总额107000元,确认的职工债权姓名、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职工姓名

债权金额

备注

1

曾翠丹

72000

2011年8月至2020年4月7日经济补偿金

2

龚立新

35000

2013年8月至2020年4月7日经济补偿金

合计

/

107000

/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6日止。

职工、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公示记载的职工债权名单以及债权金额有异议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上相关凭证,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进行复核并书面答复。对管理人复核确认的金额以及职工名单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书面复核之日起15日内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理人联系地址:益阳市益阳大道666号海洋城二楼管理人办公室;管理人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袁俊 ,15974134627。

特此公示

 

 

益阳罗马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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