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无异议债权的公告

海南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无异议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06 公 开 人:海南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207次
  • 打印

海南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法院裁定无异议债权的公告

海南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年12月3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琼96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确认包敏炯等69位债权人的92笔债权,详见海南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表;二、确认吴毓明等4位债权人的4笔职工债权,超过平均工资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清偿,详见海南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见附件)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债权人提出异议且管理人调整债权审查结果的债权、以及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后补充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将在后续工作中依法确认。

特此公告

 

海南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月6日


附件

(已盖章)确认无异议债权裁定书-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