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岩纵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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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4小时前 公 开 人:龙岩纵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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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岩纵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债权申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716日作出(2025)闽08破申117号民事裁定,受理了申请人谢小彩与被申请人龙岩纵横教育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闽08破申117号之一民事裁定,指定该案由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审理。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于2025725 日指定福建天衡联合(龙岩)律师事务所担任龙岩纵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

龙岩纵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829日前,向管理人福建天衡联合(龙岩)律师事务所(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5号紫金113楼;邮政编码:364000;联系人:罗诗万;联系电话:1351590902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龙岩纵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龙岩纵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95930分整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三楼少年法庭以网络会议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网络会议通过钉钉平台会议直播群进行。

债权人可通过邮寄、当面递交、钉钉平台等方式申报债权,通过邮寄、当面递交等方式申报债权的债权人还需通过钉钉平台进行在线申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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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5民0802破申23号)-纵横(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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