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什冠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清算案拟聘请审计、评估机构的报告

关于喀什冠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清算案拟聘请审计、评估机构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2-05-24 公 开 人:童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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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喀什冠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清算案聘请审计、评估机构的报告

 

2021)喀冠破管字第04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新疆谦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1月2日作出(2021)新3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谦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喀什冠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21年119日作出(2021)新31民破3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新疆鼎泽凯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为了查清资产、理清债权债务,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需要聘请专业评估、审计机构。

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新疆)有限公司进行等6家机构参与了竞争性谈判及报价,最终审计机构报价最低的为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报价金额 30万元,评估机构报价最低的为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新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0万元,根据最高院《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第九次会议》第116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拟聘请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现报请人民法院批准。

 

 

喀什冠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

2022年5月20

 

 

附:审计机构报价单、评估机构报价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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