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木兰酒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深圳市木兰酒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2-06-13 公 开 人:深圳市木兰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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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木兰酒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深圳市木兰酒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412日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张宏提出的对深圳市木兰酒业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案号(2021)粤03破申179号】,并于2022420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木兰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案号(2021)粤03181号】。

截至本公示发出之日,管理人共调查到7家职工债权人,其中有3家职工债权人已经申请欠薪垫付并得到受理,但尚未收到欠薪垫付款项,管理人对上述职工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暂缓确认。管理人目前共计确认职工债权4家,确认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3733.33元(详见附表:深圳市木兰酒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2628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联系方式:朱先生 0755-8281841013828704810,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3层。

特此公示!

 

 

附:《深圳市木兰酒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深圳市木兰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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