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恒新物资配件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辅助网络会议公告

伊春市恒新物资配件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辅助网络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3 公 开 人:伊春市恒新物资配件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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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6-15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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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恒新物资配件有限公司清算组文件

 

伊春市恒新物资配件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公告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2025423日作出(2025)黑071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伊春市恒新物资配件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2025430日作出(2025)黑0717强清5号决定书,指定哈尔滨远航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清算组,依法对伊春市恒新物资配件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伊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6月15日在伊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伊美区人民法院同意,清算组为方便债权人参会,将辅助网络视频会议同步进行。现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同步网络会议公告如下:

1、本次会议将2025年6月15日在腾讯会议APP上举行清算组 邀请您参加腾讯会议

2、会议主题:伊春市恒新物资配件有限公司强清债权人会议

3、会议时间:2025/06/15 09:30-09:45 (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 - 北京

4、点击链接入会,或添加至会议列表:https://meeting.tencent.com/dm/Xj8Kd0foIZ80

5、腾讯会议:765-930-637

6、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7、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确认账号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凭会议号加入【腾讯会议】并输入会议号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搜索【腾讯会议】微信小程序或在应用商店自行下载【腾讯会议】,点击【加入会议】并输入会议号进行会议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8、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9、由于参会人数较多,与会议无关人员请勿加入会议,且参会人员应当严格遵循会议秩序,有序发言。

特此通知。

 

 

 

 

伊春市恒新物资配件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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