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京鹏天然气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乌审旗京鹏天然气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2-07-27 公 开 人: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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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2-08-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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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作出(2021)内0626号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乌审旗京鹏天然气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1127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作出(2021)内06261号《决定书》,指定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担任乌审旗京鹏天然气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本院定于20228109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乌审旗京鹏天然气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及新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2810日之前,会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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