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荣达电力有限公司光伏电站破产重整期间运营单位招募公告

开鲁县荣达电力有限公司光伏电站破产重整期间运营单位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7-06 公 开 人:开鲁县荣达电力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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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3日作出(2023)内0523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5年6月23日起对荣达电力进行重整。为推进破产重整程序,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光伏电站运营管理单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荣达电力光伏电站概况

1、电站位置: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辽河镇五分场。总占地面积约为:【2515】亩。

2、装机容量:49.66MW。该49.66MW屋顶光伏发电站位于开鲁县辽河镇,为牧光互补发电站,由368座屋顶、太阳能光伏电站、66KV升压站和外送线路组成,于2017年4月1日开始建设,2017年6月30日并网发电,2017年9月30日竣工验收。

招募目的

通过引入具有专业运营管理能力的单位,提升光伏电站运营效率,提高发电收益,实现电站资产保值增值,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推动公司顺利完成破产重整。

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旨在向潜在意向运营管理单位推介优质项目,力争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本次招募公告所列明的公司有关情况不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潜在意向运营管理单位参考,不作为各位潜在意向运营管理单位商业及法律判断的依据。

2、本次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运营协议的法律约束效力。

3、本次招募公告中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潜在意向运营管理单位的尽职调查,荣达电力及管理人向潜在意向运营管理单位提供的材料仅供其参考,潜在意向运营管理单位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响应决策依据。若潜在意向运营管理单位经自己的判断向管理人提交响应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荣达公司现状提供运营服务,相关商业风险自行承担。

4、管理人可视本案实际需要随时中止、终止或继续本次招募程序。

5、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运营管理单位须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6、响应报价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由意向运营管理单位自行评估和承担。

意向运营管理单位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全内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电站运营,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近三年无较大数额的未到期应偿还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资信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

4、意向单位需具有 5 年以上光伏电站运营管理经验,近 3 年内成功运营过至少 2个装机容量不低于 30 MW 的光伏电站项目 ;运营单位提供的业绩中至少应包含一个蒙东地区不低于30MW的光伏电站的运营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运营合同、发电数据报告等) 。

5、资质要求:意向单位或其实际负责具体服务内容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或项目公司需具备电力承装修试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意向运营单位报名时间

1、有意向参加本公告项目的意向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如下时间及方式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邮寄报名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报名时间。

(3)现场报名及材料接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3号中房大厦8层经世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巴特尔,联系方式:13500690207,邮箱:bater@jingshilawyer.com

电站运营要求以及其他响应报价、评审等内容详见附件《开鲁县荣达电力有限公司光伏电站破产重整期间运营单位招募公告》。


附件

开鲁县荣达电力有限公司光伏电站破产重整期间运营方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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