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亿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宣破裁定

安徽亿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宣破裁定

公开时间:2022-01-26 公 开 人:安徽亿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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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裁定书

2020年12月 28日,本院根据申请人诺威起重设备(苏州)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亿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为亿龙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2年1月14日,管理人以亿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亦无和解或者重整可能为由,向本院申请宣告破产。

本院查明,亿龙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杰,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和天津路交叉口。经营范围为起重机械及配件制作、安装与销售、非标钢结构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机械销售等。2021年3月19日,本院组织召开了亿龙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上,管理人向到会债权人汇报了亿龙公司资产、负债等状况,已确认债权人二人、债权金额总计318383.24 元,但公司名下无任何可供清偿债务的资产。综上,亿龙公司管理人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权,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亦无破产重整或和解可能为由,向本院申请宣告亿龙公司破产。

本院认为,安徽亿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长期处于资不抵债状态,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也无重整或和解可能,符合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安徽亿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附件

民事裁定书(宣破)—安徽亿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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