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24 公 开 人: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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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442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破产重整案。2024517日,重庆五中院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重庆金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4725日,重庆金科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经重庆五中院同意,20252181430分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重庆金科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5125日(星期六)之前,会收到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电脑端需要访问(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手机端需要通过点击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短信的后缀网址,扫描参会引导页中的二维码进入登录页面,进入参会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二、会议登录测试

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债权人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提前登录会议进行测试,测试开通时间为2025125日(星期六)上午10时至2025217日(星期一)晚上22时。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如债权人未收到参会账号和密码,或测试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咨询(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0-1866,转“3”再转“3”)。

三、本次会议议程

第一项:管理人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第二项:管理人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债权补充申报及审查情况说明》;

第三项:管理人作《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报告》;

第四项:债权人会议审议《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并表决;

第五项:管理人作《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

第六项:债权人会议审议《重整计划(草案)》并分组表决;

第七项:集中回答债权人提问;

第八项: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投资人、管理人作最后发言或陈述。

四、本次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债权人会议设有表决事项,涉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两项议案的表决,会议表决采取网络表决和书面表决相结合的形式,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自行选择表决方式,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会议,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审议相关议案、尚未完成表决的进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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