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公开时间:2022-05-24 公 开 人: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2198次
召开时间:2022-06-09 09:30
  • 打印

通知书

 

  (2021汇丰破管26

债权人、出资人

山东汇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于2021年8月6日向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8日作出(2021)鲁1326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汇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1)鲁1326破8号决定书,指定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汇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李永成为管理人负责人。

  现经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定于202269上午9:30在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次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事项进行表决,请你公司/你准时参加。

  参会人员在正式会议日期之前,会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简称破产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参会人员可以通过电脑,打开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登录网站,输入破产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可以通过手机端,在微信中搜索【破产云会议】微信小程序,输入破产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通知。

 

 

 

 

 

山东汇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