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宏波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浠水县宏波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15 公 开 人:浠水县宏波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浏览次数:1264次
  • 打印

202472日,浠水县人民法院根据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作出(20241125清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浠水县宏波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73指定湖北众之声律师事务所担任浠水县宏波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负责人胡瑶,现清算组依据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浠水县宏波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明确债券数额、有担保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浠水县宏波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浠水县宏波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配合清算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产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配合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洪山大道顺辉大厦三楼,电话:18871308483、13409922517

特此公告

浠水县宏波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年七月


附件

宏波装饰.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