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选聘涉税服务机构公告

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选聘涉税服务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6 公 开 人: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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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选聘涉税服务机构公告

 

2018年9月17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鄂0105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公司)破产案,并作出(2018)鄂0105破2号决定书,指定万顺公司清算组担任万顺公司管理人。

为推进破产案件相关工作专业处理涉税事项,经报告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具备资质和相关业务经验的涉税服务机构,现将选聘事项说明如下:

一、万顺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登记情况万顺公司于1996年7月10日在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3002338420,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27号 ,法定代表人刘荣成,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期限1996-07-10至无固定期限。

2.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主要资产情况:

万顺公司名下有位于汉阳区鹦鹉大道27号的宗地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37年10月20日,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13810.11平方米。宗地上有1幢建筑物,为万顺广场。(如需了解财产详情,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获取)

二、涉税服务内容

涉税服务机构在万顺公司破产案件处理过程中提供全过程的税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管理人需要提供专项税务筹划并出具报告(房土两税及其他税收减免、所得税、税收优惠等)、税务咨询服务、税务风险管理、税务稽查应对、代理并完成各类税种纳税申报和缴费申报、发票领用和开票等业务、清税注销代理业务、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票作废、税款扣减、退税等服务,通过税务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为管理人的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三、涉税服务要求

1. 在涉税服务工作过程中,及时制定工作计划以统筹本案涉税事务的进展,并及时向管理人报告。

2. 中选的涉税服务机构应按法院管理人工作要求按时出具相关涉税处理方案、报告或完成其他工作

3. 完成本公告中未明确但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要求。

四、报名条件

1. 经营场所在武汉区域涉税服务机构具备法定从业资格,在税务领域具有⼀定知名度和良好信誉;

2. 具有丰富的破产涉税业务经验;

3. 涉税服务机构及其指定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熟练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征信记录,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基本评价信息良好,且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行业惩戒记录,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

4. 与管理人、债权、债务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五、需提交的参选资料

1. 参选机构简介

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书、资信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团队人员名单及其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涉税服务方案等。

2. 书面报价

根据涉税服务工作要求进行报价,需写明报价具体金额。涉税服务费用报价应当明确,如报价模糊,将视为无效报价。

3. 工作方

明确总体工作计划、服务员安排、作时间等。本次选聘将重点关注各申报单位的工作方案。申报案中的服务团队、服务员及分等应与实际提供涉税服务的等一致案中应包含主要项负责及主要成员并附简历、员名单、资质证书及相关员从事破产业务的业绩介绍。

4. 业绩清单

提供办理破产案件涉税服务案件清单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重点列明近三年从事的有关破产方面的涉税服务业绩。

5. 承诺书

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及与万顺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涉税服务作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记录的承诺书。

6. 其他资料

报名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具备竞选优势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应按顺序整理并密封,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密封章。

六、递交方式

2025年5月26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函及有关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78号武汉中海中心19层-20层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蒋俊律师     联系电话:13720212211  

七、其他须知

1. 最终选定的涉税服务机构不得将业务分包、转包涉税服务机构报名、以及为开展工作产生的差旅、住宿、餐饮等费用一并计入服务费用,管理人不再另行支付

2. 服务费用待法院裁定万顺公司破产案件终结报请人民法院后10日内支付;

3.涉税服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调减费用;

4.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涉税服务机构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5.管理人将根据参选文件对所有参选的机构进行评审,根据各参选机构条件择优选取最终的涉税服务机构,本次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业绩,财务状况,荣誉,对选聘文件的响应程度,参与同类项目涉税服务的经验,服务人员及方案,价格;

6.管理人被选聘机构就万顺公司破产案签订涉税服务合同未被选聘的参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资料不退还

7.本公告中所列万顺公司的基本情况,供意向中介机构参考,不视为管理人的承诺

 

 

 

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六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同志(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委托中介机构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涉税服务项目选聘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选聘/询价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起至            止。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章):

 

签发日期: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


附件2:

涉税服务机构报价函

 

项目名称

委托中介机构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涉税服务。

报价数额

(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报价已含服务费、税费、差旅费等报价人因履行评估工作职责需支付的所有费用。

计费依据

服务费报价高于湖北涉税服务收费标准为无效报价。

备注

本单位愿意垫付前期工作费用。

报价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报价有效期:            
附件 3:

报价人承诺函

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公司拟参与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服务项目报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涉税服务。

            (被授权人名字)代表             (报价人名称)再次做以下承诺:

1、在参加选聘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

2、与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在选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未武汉万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不因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透露本次选聘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及文件资料。

如因我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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