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邦威工贸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十堰市邦威工贸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09 公 开 人:十堰市邦威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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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魏律师 联系方式: 18986911918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7-0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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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邦威工贸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12月19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鄂03破申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十堰市邦威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威公司)重整申请;2026年1月7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鄂03破2号《决定书》,指定湖北武当律师事务所担任邦威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邦威公司重整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重整工作安排,公开招募邦威公司的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邦威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9日,注册资本1000000元,法定代表人汪永诚,住所十堰市张湾区建设大道9号,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建材、钢材、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模具设计、制造、销售。


二、投资亮点


1、本地行业龙头企业,市场前景广阔。

债务人邦威工贸自2009年7月创办以来,一直是十堰地区供应东风华神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江淮汽车及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在短时间内本地暂时无供应商可以替代。应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需要,邦威工贸紧跟新能源汽车步伐,积极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顺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不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前景较好,生产规模较大,更是在本地占据行业龙头的重要地位,对行业发展或地区经济发展已经或将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产生重大影响。邦威工贸一旦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生产经营陷入停顿,必将导致东风公司商用车零部件供应断供,进而影响东风商用车公司的产能。

2、核心资产优质,技术实力领先。

邦威工贸自2009年创办17年来,一直与东风公司保持稳定良好的供应关系,年产值最高峰达到2000多万元,年利润过百万元,不仅使自身规模不断扩大,为地方创税和解决就业做出了一定贡献,更为东风公司商用车的发展尽到了一份力量。特别是随着新能源、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将成为未来汽车行业发展的主流,邦威工贸充分利用自身技术、装备和人才队伍优势,着眼于未来,紧跟时代步伐,积极依托东风公司,在艰难条件下进行技术创新,开发与东风公司战略发展布局相一致的新模具、新产品,打通东风公司新能源汽车路线,市场前景将十分可观。

3、地理位置优越,且具有政策优势。

1.本地政策优势显著。

邦威公司位于十堰市工业新区。十堰工业新区产业定位为以汽车产业为主导,重点发展商用车、新能源、智能装备等产业,致力于建设“商用车转型发展示范区”和“千亿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区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50多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细分市场“隐形冠军”企业占全区比重高,代表企业有东风零部件集团、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发动机新工厂、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双星东风轮胎新工厂、远景动力、湖北溢滔科技等。政府在项目引进、建设及后续发展过程中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服务保障,为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产业政策倾斜。

十堰市作为重要的汽车制造基地,是湖北省打造“汉孝随襄十”万亿级汽车产业走廊、建设全国汽车产能基地的重要支撑。《十堰市突破性发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全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和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3.区位优势突出。

十堰工业新区东起凯旋大道,西至张湾区柏林镇,南起三峡路,北至福银高速公路十白段。新区内部已建成发展大道、建设大道、风神大道、阳光大道等道路,形成网状布局。对外交通便捷,新区30分钟交通经济循环圈内,有十天高速张湾收费站、高铁十堰东站、武当山机场等,交通便利,是城市发展的桥头堡,有利于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物流运输,能够有效辐射鄂西北、陕西、河南、重庆等市场。


三、招募目的和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旨在引入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具备产业协同、业务赋能等方面支持能力与资金实力的重整投资人,为公司提供产业、技术及增量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一是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恢复并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二是协助公司全面化解经营及债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结构;三是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努力实现债权人、投资者以及债务人等各方共赢。

本次招募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面向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进行。


四、招募须知和招募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公告所述之公司基本情况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司与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通过初步审查后,根据相关安排,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需要中止、继续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由管理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二)招募条件

拟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且近三年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拥有与邦威公司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的,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6.意向投资人应当满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如有),避免恶意或不正当的同业竞争限制邦威公司正常的商业机会和发展,并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实施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7.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积极参与本次招募,共助邦威公司实现重生发展!


五、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6月30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或现场交付的方式送达管理人。

前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或者接受意向投资人的补充报名。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七号楼11楼(邮政编码:442000)

(2)联系人:十堰市邦威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3)联系电话:18986911918

(4)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2:00,14:00-17:0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意向投资人如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该项材料);

(3)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详见附件1);

(4)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2);

(5)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6)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商登记信息、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历史沿革、组织架构、与邦威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情况。

特别提示:

(1)意向投资人应将全部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逐项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提交一式叁份。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每份材料应由本人签字捺印。

(2)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如需补正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未完成报名。

(二)缴纳报名保证金

报名期限届满(2026年7月3日18:00)以前,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指定银行账户信息请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前另行与管理人进行联系获取。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督促公司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并基于尽职调查情况自主进行相关的判断和分析并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此次投资的风险、后果和责任。同时,在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管理人亦有权组织对其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核查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意向投资人应予配合。意向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本次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

(四)提交方案及遴选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7月5日提交重整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偿债方式、期限、金额、邦威公司运营方案。意向投资人如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完成后,管理人将在十堰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安排重整投资方案的评选工作。

(五)签署协议

在评选工作结束后,管理人向中标的意向投资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管理人将指导公司与评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前期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重整投资人可以参与重整方案的论证、与债权人协商谈判等重整工作。若重整投资人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可以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

(六)报名保证金处理

对管理人未发送中标通知书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退还保证金。对已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意向投资人,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价款(不计息)。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已收到中标通知的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在重整程序中,法院未裁定重整计划通过,且意向投资人也不愿继续调整方案进行投资。管理人退还意向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他事项


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同时,管理人有权决定中止、继续或终止本次招募相关事项,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意向投资人在本次招募过程中向管理人提交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或附有中文译本,本次招募过程中的工作语言为中文。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招募。

特此公告。


附件:

1.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

2.保密承诺函

3.授权委托书


十堰市邦威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6月9日






附件

附件4 保密承诺函.pdf 下载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pdf 下载
十堰市邦威工贸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附件3 授权委托书.pdf 下载
附件1 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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