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亮马雅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北京亮马雅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0 公 开 人:北京亮马雅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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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亮马雅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北京亮马雅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亮马雅墨”)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1026日作出(2023)京01破申8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亮马雅墨破产清算一案。20231110日作出(2023)京01365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担任亮马雅墨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实现亮马雅墨资产变现价值最大化,为广大债权人争取更多偿债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管理人现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并就本次公开选聘的原则、条件、评选方式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亮马雅墨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亮马雅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0695533676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2242201

法定代表人

南转叶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经营期限

20130607   20230606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广告设计、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商务委或区县商务委备案。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拟纳入拍卖范围的财产

本次拟纳入拍卖范围的财产:(2017)琼0271民初55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亮马雅墨对三亚中信投资有限公司(现用名:三亚信中投资有限公司)享有的1,426,430.77元的应收债权。

三、服务要求

根据管理人提供的亮马雅墨资产情况,对现有资产进行辅助处置:

1.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对拟处置的资产进行整理核对,对资产相关情况摸底调查;

2.制定拟处置资产的网络拍卖公告及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视频、照片、VR、成交文件等,上述资料完成并经管理人审定后在公开网拍平台发布;

3.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推介、展示拟处置的资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标的物,张贴公告等,并及时告知管理人相关竞买人意向情况;

4.根据管理人提供的信息、指令、要求草拟制作标的物文字介绍及风险揭示对标的物已知现有及可能的风险进行充分披露;

5.为拟处置资产的变现提供线上、线下辅助服务。线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字和图片资料的输入、上传。线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专人专线接受电话咨询和上门咨询,拍卖标的物推介,咨询人员的登记,引领客户查看标的,指导竞买人参与竞买;

6. 协助管理人资料整理、录入公告、上传视频照片、编写成交确认书、成交后的交接手续等;

7.其他与财产变价、拍卖相关的服务。

四、资格要求

1.参与竞选机构系合法注册成立的、有合法拍卖资质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参与竞选机构近三年来,未受到相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司法、行业监管机构)所给予的处分、处罚。

3. 竞选机构自查并确认与亮马雅墨及管理人不存在利益冲突,且竞选时需就此向管理人出具保证书。

五、服务期限与质量

1.服务期限:至管理人终止履行职务之日。

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

六、竞选期限与文件编写

1.竞选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51618:00前,向管理人提供竞选文件。竞选文件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收件地址同管理人联系地址),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lmym.list@zlwd.com

2.竞选文件应围绕服务方案、报价、资质、承诺四部分展开,具体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服务方案

①方案对本案工作重点、难点评析到位;

②方案对拟拍卖财产具有针对性;

③方案科学合理,具备高度可行性;

④人员配置完善、分工合理;

⑤具有类似处置经验并提供案例;

⑥其他竞选人认为可以佐证其方案科学、合理、完善的内容与材料。

40

2

报价

报价科学、合理,充分考虑破产清算一般案件现状。

30

3

资质

竞选人具备合法、有效的拍卖资质

15

4

承诺

竞选人承诺满足本竞选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与范围、服务质量以及未受到处罚(处分)。

15

合计

100

七、评选程序

1.管理人将成立评选组对各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在综合考虑报名机构的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后确定中选机构,并通知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未正式签订委托合同前,非经管理人许可或要求,中选机构不得径行开展本案相关工作。

2.提交竞选文件后,如仅有一名竞选人参与竞选的,经评选组认可后直接作为中选单位。

3.如有两名以上竞选人参与竞选的,由管理人组织本案主要债权人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由管理人发布中选单位及备选单位。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4.最终选聘结果,管理人将报人民法院备案。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竞选人对拟处置资产,或对竞选方式、要求等有任何疑问的,可联系管理人。

联系人:郝律师

联系电话:1861382433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28层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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