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生源化工有限公司 证照、公章等企业资料遗失作废公告

许昌生源化工有限公司 证照、公章等企业资料遗失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4 公 开 人:河南光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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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申请人河南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襄城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4日以许昌生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将生源公司移送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审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1日作出(2025)豫10破申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生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通过随机摇号的形式,依法作出(2025)豫10破41之二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河南光宇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案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管理人尚未接收到生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等任何,经管理人多次与债务人联系,债务人拒不移交相关资料。

    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在此声明并公告如下:

生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等)、银行印鉴等资料自2025年6月11日起视为遗失作废。

同时,希望债务人在本公告发出后能主动联系管理人,配合管理人推进破产程序;或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说明贵公司不符合破产条件的情况并附相关证据证明。

特此公告。

许昌生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6月24日

附件

生源化工证照、公章等企业资料遗失作废公告--不配合公告.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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