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证照作废公告

印章、证照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3-12-26 公 开 人:宁乡春满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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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民法院20231115作出2023)湘018220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乡春满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3124作出2023)湘018212决定书,指定广东君言(长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因债务人宁乡春满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未能履行移交财产、印章、证照、账册、文件等法定义务,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债务人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24MA4PDKCN7E) 税务登记证等其他证照。

为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及破产清算程序的合法有序进行,管理人公告如下:

宁乡春满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述全部印章、证照自2023111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作废。如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法使用上述印章、证照,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十二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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