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赛牛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内蒙古伊赛牛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5 公 开 人:内蒙古伊赛牛肉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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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徐洪波 联系方式: 13789459199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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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赛牛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10月8日,开鲁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内0523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通辽和马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内蒙古伊赛牛肉有限公司(下称“伊赛牛肉”)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10月10日,开鲁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内0523破6号决定书,指定内蒙古典鉴律师事务所担任内蒙古伊赛牛肉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经调查后,认为债务人资产具备产业价值,存在重整可能。为充分发挥伊赛牛肉市场营运价值,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特发布本公告。

、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程序以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不可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判断和决策,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相关投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四)管理人可以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本次招募程序,或者修改本公告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后续的相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五)破产清算期间投资人公开招募的效力延续至债务人的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下,债务人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

(六)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二、公司概况

伊赛牛肉于2016年612日成立,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买银虎。公司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工业园区伊赛大街东段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3MA0MY322XH,经营范围:清真肉牛、肉羊屠宰;肉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清真系列产品的生产;自产产品连锁配送;农副产品收购。

公司占地约270亩,具备完善的肉牛屠宰基础设施,同时具有稳定的肉牛销售渠道,是通辽地区为数不多的具有肉牛屠宰、销售资质的企业,极具重整价值。

因资金不足,伊赛牛肉无法生产经营,故自2021年起至今,该厂区始终处于停产状态。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旨在借助重整投资人在管理、资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发挥通辽地区的肉牛屠宰与销售优势,化解伊赛牛肉债务危机,最终实现重整成功,以保障债权人、职工等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招募方案

(一)投资方式

在本次招募程序中,意向投资人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者资产收购的方式对债务人进行投资。

(二)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招募程序的意向投资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具有完备的组织架构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

3、拥有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具有与债务人主营业务相匹配的行业管理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4、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应确定一名牵头人为代表,并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各成员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资格条件, 联合体全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同意不能更换,联合体牵头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经管理人同意更换联合体牵头人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5、按本公告向管理人报名,承诺遵守本公告及后续投资系列文件的有关安排。

四、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截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均由意向投资人盖章。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意向书(格式自拟);

2)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意向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所介绍信(函);

3)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全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承诺函需列明本公告第三点要求的全部资格条件(格式自拟);

4)联合体成员间就组建联合体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的复印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作为提交报名材料主体;

5)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6)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将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管理人处。

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山大街中段金都国际B座内蒙古典鉴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徐律师,梁律师

联系电话:13789459199,18641148060(微信同步)

邮箱:yisaiguanliren@163.com

(二)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组建投资人评议小组,对意向投资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尽职调查

1、合格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尽职调查的,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有关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工作应当在 2025年1月10日17时前全部完成,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参与尽职调查的人员,应提交合格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委托手续。

2、管理人有权在意向投资人报名后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保证金

1、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9时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原件一式三份,合并密封提交至管理人。

2、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17时前缴纳保证金100万元,保证金应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及“保证金”字样。

3、管理人收款账户将另行发布公告或通过其他方式通知。

(五)意向投资人遴选

管理人将在开鲁县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安排一轮或多轮方案递交或评选工作,由管理人按照最大程度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的原则,结合投资人的资质和经营管理能力、资金实力、债权调整和清偿方案等方面,组织相关方对意向投资人递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评议,以确定重整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及后续流程

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评议程序和拍卖程序结束后,确定1家重整投资人,并以书面形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确认函》。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确认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将作为人民法院判断债务人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条件的依据。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后,债务人或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制作本案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需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最终经人民法院批准通过后具有法律效力。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没收

1、管理人按本公告确定重整投资人之后,重整投资人应自收到管理人《确认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拒绝按期与管理人签订前述协议或要求退出投资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

2、重整投资人未按照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或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人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

(二)保证金的退还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存在上述“保证金的没收”任一情形的,管理人将无息返还保证金至意向投资人账户。

1、对于未被确定为具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人或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 向投资人,管理人自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全 部保证金至原账户。

2、本次招募程序因故无法继续推进,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情况停止招募,并在停止招募程序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全部保证金至原账户。

3、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重整申请或不予批准重整计划的,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裁定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重整投资人缴纳的全部保证金至原账户。

诚挚欢迎各投资方前来考察洽谈或来电垂询,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赛牛肉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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