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延期表决的公告

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延期表决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6-30 公 开 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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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

实质合并重整案第次债权人会议

延期表决的公告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以下简称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630日召开,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表决截止时间前,有部分债权人表示因表决事项重大,审批、决策流程较长,无法在630日之前完成决策,故申请延期表决。

为充分尊重并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经向法院报告,特将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72018。未在202262718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讯表决票》(以下简称“《通讯表决票》”)、也未在2022630日进行网络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可在202272018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通讯表决票》,该等债权人的最终投票意向以其提交的《通讯表决票》为准。债权人未参与通讯表决或网络表决的,视为未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未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在计算表决结果时,不作为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统计人数;但其代表的债权金额仍将被计算在该组债权金额总额中。

需提交《通讯表决票》的债权人可以下载本公告所附的《通讯表决票》模板,在202272018前将填写完整的《通讯表决票》提交至管理人处。《通讯表决票》的填写、落款、附件要求以及提交方式与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参会须知中的要求一致,具体如下:

一、    《通讯表决票》填写要求

债权人可下载、打印并填写本公告所附《通讯表决票》。

《通讯表决票》中的债权人姓名/名称及身份证号(如有)须填写准确、完整。

对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通讯表决票》设有“同意”和“不同意”两种意见,债权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并勾选。如债权人在《通讯表决票》上对两个选项均勾选或均未勾选的,视为未参与通讯表决。

二、    《通讯表决票》落款及附件要求

《通讯表决票》落款要求如下:

1.  债权人是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捺印;

2.  债权人是非自然人的,由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  债权人须填写投票日期。

非自然人债权人须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1作为《通讯表决票》的附件一并提交;自然人债权人须将签字后的身份证复印件1作为《通讯表决票》的附件一并提交。

三、    提交方式

债权人应将填写好的《通讯表决票》及附件密封,并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送达管理人处。管理人接收《通讯表决票》的通讯地址如下: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道东望街70号华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二楼债权申报室

邮编:110044

联系人:潘敏、韩子健

电话:024-3166546915710551460024-3166637915040145296

四、    送达截止时间

202272018时(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

管理人将另行公布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讯表决票》。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管理人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讯表决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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