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债务人江西相关资产公开招募收购人的公告

关于对债务人江西相关资产公开招募收购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8-01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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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北京仟禧创新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仟禧创新公司)、北京仟禧为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仟禧为民公司,以下统称债务人)实质合并重整;2022530日,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仟禧创新公司、仟禧为民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广大债权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债务人江西相关资产公开招募和遴选意向收购人的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情况

仟禧创新公司成立于200168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市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6301-177号,登记机关为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

仟禧为民公司成立于201347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仟禧创新公司持有90%股权、北京京房为民置业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黄渠村黄渠公园5号,登记机关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房地产咨询。

二、债务人江西相关资产情况

(一)江西锂业公司基本情况

江西海汇龙洲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锂业公司”)坐落于江西省宜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锂电产业园,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利用当地锂云母矿石制备锂电池正极原材料,厂房占地约410亩。

(二)债务人对江西锂业公司享有的资产状况

仟禧创新公司持有天津海汇龙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汇公司”)49%股权,天津海汇公司持有江西锂业公司100%股权。

仟禧创新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仟禧海汇矿业有限公司对江西锂业公司、天津海汇公司共拥有209,738,753.81元债权。

注:最终债权情况以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意向收购人基本要求

(一)意向收购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主体(不含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意向收购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企业征信报告等资信证明以及授信、银行存款等履约能力证明。

(三)符合条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收购人在确定职责、分工以及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可以联合参与本次招募,并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遴选。

(四)意向收购人应当具备与资产投资收购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

四、收购人招募流程

本次收购人招募分为收购人报名、初步审查、缴纳保证金、收购人尽职调查、收购人提交方案及组织遴选收购人六个步骤。

(一)收购人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收购人应于20228518时前,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版)的纸质件(一式五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版)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2层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南律师、李律师

3)联系电话:1520114067517813088785

4)联系邮箱:qxctglr@163.com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收购意向函。

2)收购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收购人是联合体的,应当分别说明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保密承诺函。

5)收购人开展投资收购前尽职调查等准备工作及收购方案时间安排说明。

6)收购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收购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二)初步审查

意向收购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立即进行初步审查。收到管理人审查合格通知书的,即为通过初步审查。意向收购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或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限期补正。未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提交补正材料或补正后仍不符合标准的,视为审查不合格。

(三)缴纳保证金

对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意向收购人,应在收到管理人审查合格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缴纳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作为保证金,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撤回报名。

针对未最终入选的意向收购人,管理人将在确定其未入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汇入路径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于入选的意向收购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于其与管理人签署相关收购协议后转为收购款(不计息)。

(四)收购人尽职调查及收购方案提交

初审合格且已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收购人,依照管理人要求,对债务人江西相关资产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收购人及其聘请的专业服务机构对其尽职调查过程中所获取的相关信息均应予以严格保密,并自行承担开展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收购人可与债权人或管理人就相关事项进行磋商和谈判。

(五)组织遴选收购人

意向收购人将“收购方案”提交后,管理人将在北京一中院的监督与指导下,依法依规组建评选,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最终确定一名中选收购人。

最终确定的收购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与管理人签署相关收购协议。

五、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募和遴选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所述信息不能替代意向收购人的尽职调查,不构成要约,亦不具有相关收购协议的约束效力,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若本次公开招募未能确定合适的收购人,管理人有权决定另行选定。

管理人可根据重整程序进展依法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收购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酌情确定并进行调整。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相关资产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收购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资产收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收购人在提供投资收购资金外还可能承担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意向收购人因参与本次招募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仟禧创新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北京仟禧为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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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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