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带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职工债权公示通知

北京信带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职工债权公示通知

公开时间:2025-06-17 公 开 人:北京信带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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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带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职工债权公示通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2025330日作出(2025)京01破申3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信带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56日作出(2025)京01163号决定书,指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北京信带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了北京信带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工债权,并制作了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617日起至202572日止。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所有对职工债权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人员,务必于公示期满202572日)前将《职工债权异议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送至管理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8层,联系人:张迎,联系电话:13261611883,邮编:100000)。

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按要求提出异议的,视为对职工债权金额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北京信带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2.职工债权异议申请书(模板)

 

北京信带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五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

北京信带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序号

债权人姓名

职工工资

(人民币元)

住房公积金(人民币元)

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人民币元)

合计金额

(人民币元)

备注

1

肖勇

333,607.33

-

-

333,607.33

2

张龙

43,250.00

-

-

43,250.00

3

刘宁

132,789.14

-

-

132,789.14

4

陈超

119,275.96

-

-

119,275.96

5

胡桐

108,780.06

21,384.00

11,584.00

141,748.06

6

刘海燕

134,054.67

22,974.00

10,948.40

167,977.07

7

汤亚齐

28,874.73

9,846.00

1,078.00

39,798.73

8

刘鹏飞

74,422.84

25,920.00

13,490.80

113,833.64

9

赵琳琳

-

-

9,722.90

9,722.90

诉讼中,其余部分待判决确认后公示

10

鲜敏

-

-

2,695.00

2,695.00

11

宁浩

-

-

8,543.10

8,543.10

合计

975,054.73

80,124.00

58,062.20

1,113,240.93


附件

20250617-信带通-职工债权公示通知.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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