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宸晟建设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招募投资人公告

浙江宸晟建设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2-12-27 公 开 人:浙江宸晟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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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B648E1D75F8D977FD57096BD84DDD4D4 联系方式: 13567160035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1-31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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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3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宸晟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引入投资人实现本案重整目标,现管理人公开向社会发布招募投资人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宸晟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7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2358万元,公司住所地位于温州市吴丰路37号二楼201室,法定代表人为周晓琼,经营范围:市政园林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公路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资质经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花木种植;机械设备租赁。。

宸晟公司目前有股东2人,其中:1、周星明,出资额1724.1696万,占股比73.12%;2、陈乐弟,出资额633.8304万,占股比26.88%。

二、债务人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宸晟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各类资质,包括: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以上资质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截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期间,通过管理人调查、债权人申报的登记债权共有8笔(5户),债权总金额为2256271.53元人民币。管理人经过审查,认为成立的债权为8笔(5户),债权总金额为2222038.53元人民币。最终债权金额以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重整投资人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具有充分的资金实力,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及管理人拟定的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意向报名书》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等信息)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管理人认为其他需要投资人提交的资料。

五、招募流程

1、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

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大道亨哈大厦6楼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叶律师13506526086  姜律师:13567160035;

2、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至后,管理人将开始资格审查经管理人审查通过的,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

3、尽职调查阶段

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对宸晟公司进行尽调,届时需签署相应的保密承诺函,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4、提交重整方案

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并缴纳10万元保证金管理人将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确定遴选方式

5、投资人的确定

意向投资人通过遴选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应于5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如逾期未与管理人签订协议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没收10万元保证金

注意事项

1、参加招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若未被选定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无息退还保证金

2、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能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未能获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可单方解除《重整投资协议》并向重整投资人无息退还保证金

3、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投资人对公司情况有所补充了解,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意向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

                                                                     浙江宸晟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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