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文云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作废声明

南通文云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5-09-23 公 开 人:南通文云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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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声明

南通文云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云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洪健申请,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于2025813作出2025)苏0682破申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洪建对文云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813作出2025)苏068260号民事决定书,指定北京市惠诚(南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接受指定后,管理人未接管到南通文云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资料和物品,为维护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破产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公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现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示作废,声明如下:

南通文云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682MA1UTQ4A2L)公司印章、营业执照副本、财务账册等(除公章、合同专用章、开户许可证)其他资料自本声明发布之日全部作废。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冒用的上述遗失印鉴或者材料,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南通文云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无关,南通文云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南通文云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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