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三周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章 作废的声明

关于河南三周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章 作废的声明

公开时间:2025-07-18 公 开 人:河南三周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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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被申请人河南三周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3日依法指定河南沐天律师事务所作为河南三周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通知债务人相关负责人向管理人移交占有和管理的公司财产、印章、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物品。截止至2025年7月11日, 债务人的相关负责人仍未移交债务人的营业执照、公章等其他材料。故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案件顺利进行,管理人特此声明:自2025年6月11日起河南三周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部印章、证照作废。

自2025年6月11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河南三周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河南三周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河南三周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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