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清算组接管通知书

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清算组接管通知书

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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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清算组

接管通知书

(2025)金泉强清字第1号之二


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相关义务人(下称“贵方”):

2025年11月1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福州华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3年12月1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1清申10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担任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清算组。本所接受指定后,依法组建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法院受理企业强制清算后,贵方负有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义务,清算组负有接管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法定职责。为了确保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移交和接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清算组现就贵方应履行的移交事项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告知贵方。

一、移交的范围

贵方应向清算组移交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税务登记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预留银行的私人印鉴、掌握在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手中的关联公司公章等印章。

(二)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经营凭证。

(三)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历年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凭证、总账册、明细账册等。

(四)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的文件、合同、协议等原始档案材料。

(五)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的资产权属证明,包括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书、对外投资权益凭证、对外债权凭证、房屋权属证书、车辆登记证书等各类资产凭证。

(六)车辆、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如资产存在被其他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时,及时报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注意提示法院保全的期限,及时续封、续冻。

(七)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的人事档案资料。

(八)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和现金。

(九)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的涉诉案件材料(包括以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为原告、被告的所有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及仲裁等)。

(十)其他事项的接管和移交。

二、移交工作的实施

(一)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要提前进行资料清理、准备工作。在准备过程中,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可随时就有关问题与清算组进行沟通、协商。

(二)贵方因客观原因无法交出应交接资料的,应当向清算组作出书面说明,贵方拒不移交的,清算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接管。

(三)在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中,贵方须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及债权人的询问。

为确保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移交、接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清算组现告知贵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移交上述资料。

特此通知。

福州华榕金泉超市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1月16日

清算组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3层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联系人:安葆霖,联系电话:18231129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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