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徐州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03 公 开 人:徐州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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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2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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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于2025627日作出(2025)苏0322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徐州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居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智临律师事务所担任徐州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考虑到雅居乐公司仍具有一定重整价值,管理人经沛县人民法院同意,决定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八章关于重整的规定,处置雅居乐公司的资产。为依法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雅居乐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募雅居乐公司重整投资人。

一、雅居乐公司简介

徐州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68日设立,住所地位于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公路北侧1号楼3楼,实际经营地址: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运河路12号。法定代表人为孙建雪,注册资本1920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大气污染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雅居乐公司股东1名,为广州雅居乐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出资192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目前已按注册资本实缴到位。

雅居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处于亏损和高负债运营状态,现已严重资不抵债,但公司具有排污许可证及危废废物经营许可证。另公司设备较新,厂房完善,基础和发展前景较好,具有一定的经营价值。管理人希望通过破产重整引入具有一定实力的战略投资人,注入资金,以全新的资本结构重新运营,使企业步入持续发展的健康轨道,有利于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最终实现雅居乐公司、债权人、职工、投资人等多方共赢。

二、雅居乐公司资产状况

1.根据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破产受理日(2025627日),雅居乐公司资产总额106,596,041.07元,负债总额159,094,977.16元,资产负债率为149.25%,已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根据徐州方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25627日,雅居乐公司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05,783,652.00元;

序号

项目

评估价值(元)

1

房屋建筑物

50,824,440.00

2

构筑物

3,617,333.00

3

机器设备

30,788,037.00

4

电子设备

1,787,753.00

5

存货

147,838.00

6

无形资产

18,618,251.00

合计

105,783,652.00

三、雅居乐公司债权债务情况

1.截至202592日,管理人共收到24户债权人的债权申报,申报债权金额136,496,975.1元(部分暂缓认定且后续仍有补充申报,审核完毕后另行确认),管理人初步确认的债权金额为101,663,579.3元。

2.管理人已对雅居乐公司的对外债权进行了梳理,并邮寄债务清偿通知书及询证函,后续将组织人员对相关债权进一步核查落实,将通过诉讼或者其他方式加大清收力度。

3.雅居乐公司职工债权

经管理人调查,雅居乐公司目前职工债权148,370.43元,管理人将依法继续对职工债权进行调查并优先清偿。

四、雅居乐公司重整价值

1.徐州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仍拥有主要核心资产(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房产),如能进入重整程序,投资人对于主要核心资产可以直接进行改造利用,大大减少经营业态改变带来的额外支出。

2.徐州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排污许可证及危废废物经营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如进入重整程序,该资质仍然具有较高价值,可以直接经营资质相关业务,无需重新申请,减少投资人资金投入。

3.徐州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经营业态为危废处理与治理,为推进经营公司花费大量现金购买的全新设备,因经营管理等原因短暂经营逐步陷入经营困难,但厂区内设备仍具有较高利用价值,如在重整基础上进行检修即可重新投入经营。

五、相关法律问题和其他问题

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外,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投资人自行判断投资带来的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及其他风险。

六、初步重整计划要点

1.重整投资人需投入的资金即重整投资人的报价:包括偿债资金(重整投资协议生效后,保证金转为偿债资金)。

偿债资金为保证金、剩余价款之和(重整投资协议生效后,保证金和剩余价款转为偿债资金)

2.重整投资人以雅居乐公司资产的评估价(第一次起拍价格为:105,783,652.00元)作为参考提供偿债资金,竞拍成功后获得雅居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具体形式为获得雅居乐公司股东的股权,接收资产等)

3.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偿债资金,列入雅居乐公司的破产企业财产,由管理人按照沛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雅居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统一向债权人进行分配;

4.重整投资人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的偿债资金应当一次性支付;

5.重整投资人可以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重整思路的初步重整计划;

七、重整注意事项

1.重整投资人需同时购买雅居乐公司全部资产(以现场交付为准),购买完毕后管理人配合重整投资人完成股权过户,公司主体不注销,管理权依法移交重整投资人。

2.雅居乐公司重整投资前对外形成的债务按照沛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偿付。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雅居乐公司的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并且,雅居乐公司补充申报的债权人不得向重整后的雅居乐公司及重整投资人申报债权或以其他方式主张权利。

雅居乐公司重整投资前对外形成的债权由雅居乐公司依法享有,相关催收权利由管理人代为执行。

3.雅居乐公司评估资产的情况较为复杂,可能存在陈旧老化、闲置时间过久、失窃等原因,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实物可能有部分毁损或灭失,重整投资人应在报价前,亲自审看资产之原物,并自行判断其规格、型号、品质及价值等情况,而不应依赖管理人对于竞买标的的报告、清单、图片、状态说明以及其他形式的口头或书面之表述做出决定。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评估报告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评估报告披露外,重整投资人应对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未实地看样的重整投资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重整投资人考虑到在资产交割时与实地看样时可能发生的实物现状变化,标的物以资产交割时的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瑕疵担保责任。如成交后标的实物现状与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物数量有差异的,以成交后标的交接的实物现状为准,且不影响重整投资人的报价。

4.本次重整为清算式重整。即重整投资人依法按照招募要求提供重整申请材料、缴纳保证金、缴纳剩余价款、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管理人将向人民法院申请转入重整程序,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过户股权。裁定日之前债权债务仍归雅居乐公司负担,由管理人代为履行职务,裁定日之后债权债务由重整投资人全权负责。重整协议签订且裁定股权过户后,相关资产及资料移交重整投资人(以现场清点移交为准)。

八、重整投资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重整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重整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有重整雅居乐公司的资金实力、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

九、重整投资人递交申请的截止日期和资料要求

重整投资人请于2025121012时前按本公告联系地址向管理人提交申请材料,所需材料详见附件一。

十、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及后续安排

1.有意向的重整投资人应在2025121512时前通过线上支付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116万元,未按上述时间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为重整投资人的资格。

2.意向重整投资人交纳上述保证金,出具《保密承诺》(详见附件二),经管理人审核同意后,可查阅雅居乐公司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债权申报资料等。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121512时前自行完成尽职调查,如需管理人配合尽职调查的,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

3.管理人将在竞价结束后,根据竞价高低确定重整投资人。

4.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确定其为投资人的通知后3日内,通过线上支付缴纳剩余价款。

重整投资人交纳剩余价款后3日内,以重整投资方案和招募公告为基础,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详见附件三。重整投资人缴纳保证金2116万元即视为对重整投资协议的内容没有异议。

5.竞价未成功,意向投资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上述15涉及重整的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形,经管理人申请,并报请沛县人民法院同意,期限可延长。具体延长的期限,由沛县人民法院确定。

6.重整投资协议未获得沛县人民法院批准的,管理人在接到沛县人民法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及关联资产价款。

7.有下列情形之一,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或款项将不予退还:

1)经选定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企业或自然人没有按照招募公告规定的期限缴纳剩余价款,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经选定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企业或自然人缴纳剩余价款后,没有按照招募公告规定的期限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

3)管理人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企业或自然人单方面终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

十一、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2.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徐州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号:8030 3080 1421 0074 78

开户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3.联系及咨询方式

联 系 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15162135305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徐州软件园C-1-A 5F

 

徐州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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