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选聘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武汉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选聘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公开时间:2025-05-25 公 开 人:武汉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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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选聘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2024)鄂01 强清1

各评估机构: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20231229日裁定受理武汉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公司”)强制清算案,并指定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开展强制清算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强制清算程序,规范评估工作,集成公司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其他规定,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拟对集成公司资产开展评估,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集成公司基本情况

武汉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924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邹雪城,注册地址:东湖西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1号(华中软件园内),注册资本289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55110427D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研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生产、销售;集成电路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二、资产情况

集成公司的主要实物资产情况:1、固定资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特1号华中软件园B栋第四层、第五层房屋及自带的办公家具;2、属于债务人的其他财产:以上为目前清算组调查的资产情况,后续如有新增调查资产,以最终确定的评估范围为准。

三、委托事项及工作内容

1、对集成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出具专业的评估报告;

2、具体报告要求、出具报告的时间、违约责任等最终以清算组和评估机构签订的评估服务协议内容为准;

3、根据清算组要求,出具与评估工作相关的其他书面文件;

4、根据清算组要求,出具可能需要的房屋重置成本评估等其他报告。

四、评估机构和指派评估人员的条件

1、评估机构具有相应的评估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评估机构已入选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

3、评估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从事强制清算、破产案件的评估业务经验;

5、参加本次评估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6、与本项目没有利害关系,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7、具有出具房屋重置成本评估报告的能力;

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估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次评估费用预算最多不超过人民币柒万元,于集成公司资产处置后三十日内支付(以最终签订的评估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2、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差旅费、交通费、文印费等)均包含在评估报酬之内;

3、上述评估费用不包括可能出具的房屋重置成本评估费,后续清算组如需出具房屋重置成本评估报告,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六、报名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有效的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及证明文件、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报名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法应当回避情形的书面声明原件;

4、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5、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机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验、项目负责人强制清算及破产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安排、报价等)。

上述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评选方式

清算组将综合考量择优选定评估机构,并报武汉中院备案。清算组享有评选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对于已报名未被选中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5641730分。

参聘的评估机构可以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或者邮寄报名材料。

1、递交/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28号联发国际大厦13楼,收件人:任律师,联系方式:15071296466

2、清算组联系人:任律师,15071296466

 

                                          武汉集成电路设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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