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腾驰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唐山腾驰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4-17 公 开 人:唐山腾驰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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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腾驰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927裁定受理唐山腾驰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唐山腾驰石化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3月7日指河北青水律师事务所担任唐山腾驰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因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唐山腾驰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唐山腾驰石化公司在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住所地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包括:燃料油、润滑油项目的投资。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应当入围《河北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单》,住所地或主要办公地点在唐山;

2.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破产企业审计业务经验;

4.与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债权情况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工作成果满足破产清算工作需求,具体如下:

1.审查债务人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

5.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审计债务人的应交税费,核算相关数额,包括欠缴的税费、资产过户的交易税费及管理人要求审计的其他税费,并根据破产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作出税务筹划方案;

7.审计债务人的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损害债务人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并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8.审查债务人与其关联公司、公司股东、公司高管、公司核心人员等的往来账目(包括公司股东、公司高管、公司核心人员对公司债权的性质和具体数额);

9.审查债务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

10.审计机构应当对本案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的《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及本案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第32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审计,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11.协助管理人审查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12.协助管理人调查和审计债务人对外享有的债权,核算债权数额,以及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13.出席债权人会议、接受质询并做阶段性审计工作汇报;

14.协助管理人完善《财产分配方案》,并负责梳理报告所需的债务数据、债务调整数据、债务清偿数据和其他数据;

15.完成项目所需审计的其他事项,以及需要配合管理人工作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管理人与债权人、其他专业机构合作沟通及其他与破产清算项目相关的事项。

四、资质及团队人员要求

1.审计机构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2.审计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承诺,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参加破产清算审计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破产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计划、完成时间等);

5.项目报价函、依据、费用收取时间;

6.符合报名条件的承诺书。

以上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请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4月24日17:00前将盖章的报名材料扫描发至邮箱liuwenlong2022@163.com,并将书面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或邮寄至:唐山市路北区光明北路鹭港小区1810楼5层,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292507957。

七、选聘标准及程序

管理人将对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考虑各机构的报价、破产审计经验及专业能力等,初步确定候选机构并进行二次报价,管理人结合二次报价情况综合评审,并将评审情况上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后,选定审计机构。

八、相关提示

1.选定审计机构后,管理人会及时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2.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3.本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4.在本案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唐山腾驰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唐山腾驰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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