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15破45号案件交接释明公告

(2023)苏0115破45号案件交接释明公告

公开时间:2023-10-12 公 开 人:南京鹏之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649次
  • 打印

南京鹏之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交接释明公告

2023鹏之路破管字第10-1

 

南京鹏之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2023年7月5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115破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南京鹏之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之路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江苏镜见兴律师事务所担任鹏之路公司管理人,袁胜寒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南京鹏之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述相关人员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管理人说明情况,移交鹏之路公司的财产、账册、合同、债权债务清册等所有资料。如上述相关人员怠于履行义务,将承担拒不交接的法律责任。债权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的规定主张权利。

 

鹏之路公司管理人联系方式:余蝶:18251980548,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400号熙南里街区20-2号,邮编:210000。

 

 

南京鹏之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文档_2023-10-12_164005 (3).jpg 下载
公告 (4).jpg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