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职工债权 | 重庆新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对职工债权进行公示的公告

公示职工债权 | 重庆新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对职工债权进行公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2-21 公 开 人:重庆新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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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对职工债权进行公示的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5日作出(2021)渝05破申7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春江镀膜玻璃有限公司对重庆新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新明置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12月27日作出(2021)渝05破704号《决定书》,指定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新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新明置业共有四笔职工债权,金额为187,099.04 元(详见附件)。现管理人依法对职工债权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3月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书》,列明异议内容并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重庆新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


附件

新明置业破产清算_职工债权公示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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