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许延长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裁定

准许延长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裁定

公开时间:2025-11-07 公 开 人:山东泰威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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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鲁0114破2号之一

申请人:山东泰威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代表人:张巧良,管理人负责人。

2025年11月7日,山东泰威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暂泰威公司民间借贷债权人数量多且债权凭证复杂等客观因素,审计机构尚未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因此管理人无法制定债权分类方案、清偿比例以及资产处置方案。请求本院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

本院认为,2025年5月9日,本院裁定受理泰威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泰威公司或其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期限虽尚未届满,但泰威公司或其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期限即将届满,为最大限度保证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债务,增加企业重整的可能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山东泰威制药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6年2月9日。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赵会娟

审判员  李鹏

审判员王博

二0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法官助理 丁梦洁

书记员    商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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