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山昆拓热控系统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苏州东山昆拓热控系统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2-11 公 开 人:苏州东山昆拓热控系统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592次
  • 打印

苏州东山昆拓热控系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5年1月9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根据苏州东山昆拓热控系统有限公司申请,以(2024)苏0506破申13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苏州东山昆拓热控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昆拓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0506破申134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为东山昆拓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管理人在东山昆拓公司注册地址也未能找到债务人下落,其已经不再经营。管理人联系到东山昆拓公司前财务负责人,其称其已经离职几年,离职程序系经过劳动仲裁处理的,其并不掌握任何债务人的财物资料等;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实控人刘国明现在国外,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早已失联。管理人未能接管到东山昆拓公司任何人事、财务资料。经询问,该财务负责人也未向管理人反映东山昆拓公司职工债权情况。

另,管理人向苏州市吴中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机构进行了调查,查明东山昆拓公司目前社保、医保账户内已无员工,且不存在劳动争议案件。

鉴于管理人未接管到东山昆拓公司人事、财务资料,无法获知是否存在拖欠职工薪金、补偿金、赔偿金等债权。根据调查情况,管理人对东山昆拓公司的职工债权结论是:无职工债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管理人将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2月11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止。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人可在公示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南环东路1号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北楼10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玥18913109219、胡希刚13801546219

特此公示!

 

                         苏州东山昆拓热控系统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附件

250210 昆拓 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加载中...